https://sdca.miit.gov.cn/xwdt/tzgg/art/2026/art_707b508093314187a13f2aa550a4a133.html
【要点】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 APP 整改情况的通报(2026 年第 3 批)》。附件 1 为予以通报的 15 款 App 名单,附件 2 为予以下架的 3 款 App 名单。通报的问题项高度集中且表述细化,主要包括五类:违规收集个人信息(15 款全部涉及)、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袋鼠菜篮》《沂网购》等)、App 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12 款)、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新明辉商城》《供销同盟》)、App 频繁自启动和关联启动(《闪流好物》《中及木作》)。其中《袋鼠菜篮》(山东袋鼠鲜通路农产品有限公司,备案号鲁 ICP 备 2022019605 号-5A,版本 1.6.0)为生鲜农产品电商类应用,是本批唯一被点名的生鲜零售类 App。附件 2 下架 3 款:房贷提前还款计算(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捏见影(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统盒(违规收集并违规使用个人信息、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
解读:本批通报对朴朴有三点直接价值。其一,《袋鼠菜篮》作为同业态同类目应用被点名,说明生鲜电商 App 已进入通管局抽测范围,且问题项与朴朴 App 的高频风险完全重合(超范围收集、权限索取频率、自启动关联启动),建议立即对照这五类问题开展一轮自查。其二,“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被单列为独立通报事项,指向《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定向推送必须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便捷的关闭方式,若朴朴 App 的个性化推荐开关存在默认开启、入口深藏、关闭后仍推送三类情形,即构成同类违规。其三,下架名单中 3 款均为“通报后仍未整改”的结果,整改窗口一旦错过即不可逆,须以通报口径倒排整改时限并留痕。
https://bjca.miit.gov.cn/zwgk/wlaqgl/art/2026/art_d7373df5e6c546d58b829292e19adef1.html
【要点】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发布《关于问题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通报(2026 年第九期)》。通报指出,近期通过抽测发现本市部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存在“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个人信息”“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等侵害用户权益问题,截至目前尚有 5 款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现予以公开通报(附件 1)。同时,2026 年 8 月 4 日通报的本市部分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截至目前仍有 2 款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现予以全网下架处置(附件 2)。通报依据为《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解读:北京通报的价值在于量化了整改窗口:8 月 4 日通报至 9 月 2 日下架,间隔约 4 周,即“一次通报+一次整改复核”的闭环周期已压缩至一个月以内。同时“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个人信息”被列在首位,与山东通报的“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属同一判定口径的不同表述,两地合计覆盖 20 款 App,说明必要性与最小必要原则是当前 App 抽测的第一顺位判定项。建议朴朴在隐私合规台账中,为每一项个人信息字段单独列明“收集目的—使用场景—必要性论证—最小范围替代方案”,而非仅做整体说明,以便在任何一地抽测中即时举证。
https://www.cac.gov.cn/2026-07/24/c_1786638889704872.htm
【要点】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公布的《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已于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规定》将处理不满 10 万人个人信息的处理者界定为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允许其采取与自身规模、能力相当的简化措施。简化集中在四个层面:一是规则简化——处理规则至少载明处理者名称、权利受理部门或人员及联系方式、处理目的方式、信息种类与保存期限;线下经营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即可,线上可通过服务协议、弹窗或网站公告公开。二是集中简化——园区、产业基地、商业物业等服务管理单位可为其范围内开展相同线下业务的小型处理者统一制定并公开处理规则,被列明且同意遵守的可不再单独制定。三是平台沿用——依托网络平台经营的小微商户,若平台已针对商户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制定规则并完成合规审计和影响评估,商户可直接沿用,无需重复开展。四是出境与审计简化——明确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标准合同或认证的条件;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在认证有效期内可免予开展合规审计。9 月 2 日法治日报刊发北京大学智能学院助理研究员辜凌云署名文章,明确该《规定》的核心基调是“减负不减责”,简化的是履行方式而非义务底线。
解读:对朴朴而言有正反两用。正向:朴朴用户规模远超 10 万人,不适用简化通道,但“平台已统一制定规则并完成合规审计和影响评估、小微商户可直接沿用”的条款,为平台—商户的个保责任划分提供了官方认可路径。若朴朴在招商入驻环节为小微商户提供统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模板并统一开展合规审计与影响评估,即可在数据处理协议中约定商户沿用平台规则,既降低商户合规成本,也避免因商户标准参差而形成的合规短板。反向:该《规定》列举的“简化后仍须保留的底线项”,正是监管认定的个保最小核心义务,可作为朴朴隐私政策与告知同意机制的对照基线——凡小型处理者在最简化情形下仍须履行的义务,大型平台没有任何减免空间。建议在供应商与区域合作方的数据处理协议中,明确其是否落入小型处理者范畴、是否适用简化措施,并核实其处理规则是否达到法定最低内容要求。
https://www.cac.gov.cn/2026-09/02/c_1790099041364574.htm
【要点】中央网信办组织开展“清朗·整治 AI 应用乱象”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聚焦利用 AI 制作发布虚假信息、传播暴力低俗内容、假冒仿冒他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累计清理违法违规信息 561 万余条,查处账号 4.9 万余个,处置违规网站、应用程序等 2400 余个。通报点名豆包、元宝、千问、文心一言等平台“严把原始语料内容审核关,严格限制违规内容输出,强化 AI 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要求落地,从源头防范违法违规信息生成传播”;抖音、快手、微博、腾讯、百度、哔哩哔哩、小红书、知乎、豆瓣、淘宝等平台优化多模态识别模型、动态扩充人脸库声纹库和违规样本库、上线人脸实时治理系统,累计发布各类治理公告 46 期;华为、小米、OPPO、vivo 等应用商店制定严格的 App 开发者准入规范和上架要求,对在架 App 进行抽检复测。通报同时披露七类典型案例:一是利用 AI“魔改”经典、生成“数字泔水”;二是 AI 制作发布虚假不实信息(含生成虚假灾害现场救援画面、AI 数字人虚假宣传带货误导老年人);三是 AI 假冒仿冒他人(换脸换声假冒公众人物营销牟利);四是制作发布暴力低俗信息;五是 AI 侵害未成年人权益(AI 生成的未成年人怀孕打架内容、“毒动画”“邪典”视频);六是利用 AI“托管”软件模拟真人运营账号、从事网络水军活动;七是部分 AI 应用的智能体封面和对话中含有淫秽色情信息。
解读:本轮通报的关键变化是治理节点前移——从“清理已生成内容”转向“管住语料与输出两端”,且点名方式由“通报违规”转为“点名合规做得好的头部平台并明确其义务”,实质上抬高了头部平台的合规基准线。对朴朴的三点启示:其一,若平台使用 AI 生成商品主图、详情页文案、营销海报或客服话术,须同步落实《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与 GB 45438-2025 的显式标识与隐式元数据标识要求,且日志留存不少于六个月;其二,AI 数字人带货被明确列为典型违规形态,若朴朴采用数字人直播或 AI 主播,须完成标识、取得被仿冒形象主体的单独授权,并在直播页面持续向消费者提示;其三,“智能体封面和对话含淫秽色情信息”被点名,提示平台自查范围须覆盖第三方 AI 组件的默认展示内容与对话输出,不能仅审核自有内容。
https://www.cac.gov.cn/2026-09/01/c_1790011556066214.htm
【要点】2026 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王丽宏介绍,中央网信办组织制定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生成式人工智能预训练和优化训练数据安全规范》等国家标准,对大模型服务供给、训练数据使用等关键环节提出明确安全基线要求,并发布《政务大模型应用安全规范》明确模型选型、建设部署、运行等环节安全要求。9 月 2 日,《人工智能 智能体互联》国家标准宣贯应用推进(长三角区域)专题会在上海举办,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系统介绍强制性国家标准《智能体应用安全基本要求》,指出智能体安全治理的重心已从管控模型输出内容转向约束自主执行行为,标准立足身份、权限、工具、审计等关键抓手,致力于实现智能体可授权、可约束、可追责;同期说明 GB/Z 1852026 智能体互联系列国家标准中“智能体身份码”作为数字身份证的编码规则、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以及从身份申领、材料核验、凭证获取到平台注册发布、跨主体互联调用的全流程操作要点。
解读:“身份、权限、工具、审计”四抓手对即时零售的 AI 应用具有直接映射意义。即时零售场景中,调度决策类算法(派单、运力调度、履约路径规划)与动态定价算法本身即属算法备案范围,一旦叠加智能体能力实现自动补货、自动调价、自动工单处置,风险等级即从“内容合规”升级为“行动合规”,须按四抓手逐项配置:身份——每个智能体(含第三方组件)须有唯一可识别标识并可追溯至责任主体;权限——按最小必要原则限定其可访问的数据范围与可执行的动作集合,禁止跨系统越权调用;工具——对其可调用的外部插件、API、脚本建立准入清单与安全评估;审计——全量留存操作日志并支持事后还原。建议法务会同技术团队按此四抓手做一次智能体(含已接入的第三方 AI 组件)台账盘点,形成可举证的授权与审计记录。
https://sdca.miit.gov.cn/xwdt/tzgg/art/2026/art_707b508093314187a13f2aa550a4a133.html
【要点】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2026 年第 3 批不合格 App 通报中,《新明辉商城》《供销同盟》两款应用的问题项包含“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该表述此前多见于网信部门对算法推荐服务的合规提示,本批首次以独立问题项形式出现在省级通信管理局的 App 通报名单中,与“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App 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App 频繁自启动和关联启动”并列。其法律依据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解读:这是算法合规最具实操意义的一条:定向推送的“可关闭性”已从原则性要求变为可量化、可判定、可通报的执法项。朴朴应立即核验三项:一是开关的真实性——个性化推荐关闭入口是否真实生效(关闭后推荐结果应显著变化),而非仅做前端展示;二是入口的便捷性——是否需在三级以上菜单才能找到,是否存在默认勾选;三是差别待遇的边界——若基于用户画像对同一商品展示不同价格或不同促销力度,须评估是否落入“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尤其广东等地方立法已对差异化定价与补贴竞争设定高额罚则。同时建议将算法台账(机制审核记录、更新记录、版本迭代记录)与备案编号一并归档,便于在通管局或网信部门任一口径的检查中即时举证。
【要点】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与第二十六条,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履行备案手续,并在其对外提供服务的网站、应用程序等平台的显著位置标明备案编号并提供公示信息链接。备案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主体信息认证,需提交《落实算法安全主体责任基本情况》,明确算法安全负责人、建立算法安全管理制度;第二阶段为算法信息登记,核心材料为《算法安全自评估报告》,需覆盖算法情况介绍、服务情况介绍、风险研判、风险防控措施四块内容。备案覆盖五种算法类型: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网信部门通常每两个月左右集中公示一批通过备案的企业名单,公示后备案系统审核状态同步变更。监管巡查会将拟公示内容与线上产品实际展示内容做比对,不一致的直接责令整改。
解读:即时零售平台通常同时落入至少三类:个性化推送类(商品推荐、“猜你喜欢”)、排序精选类(搜索排序、榜单、商家排名)、调度决策类(骑手派单、运力调度、履约路径),即“一个 App、多算法备案”。三点建议:一是逐场景盘点算法清单,按类型分别完成备案,避免以“整体已备案”替代逐算法登记;二是核验备案号悬挂位置是否符合“显著位置”要求——App 端通常置于“设置”或“设置-关于”页面,并提供指向备案系统公示信息页面的超链接;三是建立“备案—迭代—重新评估”的联动机制,核心算法发生版本迭代、模型替换、目标函数调整或应用场景扩展的,须重新评估并判断是否需要变更备案,而非“备一次即终局”。调用第三方算法或模型的,不免除平台自身的备案义务。
https://www.samr.gov.cn/xw/zj/art/2026/art_725241e4f8c3444bbd60fe36b0d6ab2e.html
【要点】全国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工作暨查处“幽灵外卖”违法行为座谈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白清元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2026 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累计查办案件 64.17 万件,罚没金额 69.82 亿元,在重大案件查办、推进服务型执法、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阶段性突破,尤其是“幽灵外卖”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会议明确下半年四方面重点工作: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精准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工作要求,集中整治行业“内卷式”竞争乱象;依托“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严打食品、电动自行车、计量等民生领域违法行为;深化“幽灵外卖”专项整治,协同推进扫黑除恶、打击电诈、“打假治敲”等专项工作,健全跨部门协同与行刑衔接机制。二是深化服务型执法,坚持宽严相济,对经营主体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主动改正的,依法免予或从轻、减轻处罚。三是优化办案机制,依托集群办案模式,强化电子取证技术支撑,迭代行政执法平台。四是推进执法规范化,抓实业务练兵与纪律整顿,深化“清风铁纪”行动。内蒙古、吉林、浙江、安徽、广西、新疆等 6 个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作交流发言。
解读:对朴朴有三条硬性信号。其一,“幽灵外卖”整治的对象是线上餐饮与无实体门店经营,虽不直接指向自营前置仓,但“线上页面展示的经营主体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证照挂靠”等判定逻辑同样适用于线上便利店与平台入驻商户,须核验朴朴各点位在美团、淘宝闪购、京东秒送等三方平台页面的亮证信息与实际经营资质完全一致。其二,“内卷式竞争乱象”被列为下半年第一项重点,与平台补贴、低价倾销、低于成本销售直接相关,须与价格合规基线同步排查。其三,“电子取证技术支撑+集群办案+行刑衔接”意味着跨区域、批量化的证据固定能力显著增强,平台一旦被立案,历史订单、页面快照、后台日志均可被调取,日常留痕的价值从“内部管理”上升为“举证材料”。服务型执法条款(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主动改正可免予或从轻减轻)则提示建立“自查发现—主动报告—完成整改”的闭环可显著降低处罚成本。
https://www.samr.gov.cn/xw/zj/art/2026/art_159a263330fa43009de93d52287101a2.html
【要点】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九起养老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聚焦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其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湖南享智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当事人系“有享猫”App 平台运营方,该平台 2026 年 1 月上线,由当事人自主制作宣传素材,通过直播间及商品详情页进行宣传;通过直播间宣传沃希瑞美牌硒片可抑制肿瘤细胞、改善结节肿瘤,通过产品详情页虚构科研机构技术支持、专家背书及专利效力,同时在平台详情页虚构宏意康远红外能量炒锅具备降农残、降嘌呤、消炎镇痛等特殊功效,虚假标注该产品为某协会指定用品。其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依据该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00000 元。总局在案情评析中明确本案系“查处通过自建 App 实施私域直播违法营销的典型案件”,警示各类电商经营者严禁夸大产品功效、虚构特殊疗效,不得借助直播话术诱导消费者非理性消费,并督促各类私域直播运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其二,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钟娱皓正传媒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当事人在抖音平台直播间销售“日月乾坤丹”过程中,通过虚构“祖传秘方”等剧情,将普通食品宣传为具有“起死回生”功效的神药,并编造“国际仓”紧急发货、“冲券”降价等话术诱导老年人购买,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50000 元。
解读:总局在案情评析中直接点名“私域直播运营主体”,意味着自建 App 内的直播、社群直播、小程序直播等私域场景已与公域直播同责同罚,不再是监管洼地。对朴朴的三点提示:其一,“虚构科研机构技术支持、专家背书及专利效力”“虚假标注为某协会指定用品”是食品与生鲜品类最高频的违规宣称形态,须在商品上架审核中把“机构背书”“协会指定”“专利功效”三类宣称列为强制举证项,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上线;其二,普通食品宣称保健功效或疗效(降农残、降嘌呤、消炎镇痛、增强免疫等)直接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朴朴自有品牌与代工商品的详情页、包装文案、直播口播须统一走同一套宣称审核库;其三,处罚金额 40 万元与 35 万元均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裁量,属中高位罚金,说明虚假宣传已从“责令改正”为主转向“高额罚款”为主。
https://hzamr.huizhou.gov.cn/gkmlpt/content/5/5844/post_5844572.html
【要点】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和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案例一: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某科技发展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微信购物商城销售红参血肽·营养素饮品、益生元 SOD 酵母固体饮料和多元复合多肽蛋白特膳粉等预包装食品,其中红参血肽·营养素饮品商品详情页含“28 天实测 血细胞再生+64% 100% 受试者 睡眠+20.55% 钻研 24 年 掌握核心科技”等虚假宣传内容,益生元 SOD 酵母固体饮料详情页含“通过调节肠道菌群、高效抗氧化、抗炎修复三重机制,实现肠道健康与全身免疫提升”等虚假宣传内容,多元复合多肽蛋白特膳粉详情页含“天生防御力 MAX 每一袋都是免疫系统的特种兵”等虚假宣传内容;同时该公司在上述三种食品的销售页面中虚构了商品成交量。当事人发布使用医疗用语的食品广告、虚假广告及虚构成交量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以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责令立即改正并作出行政处罚。案例二:惠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科技公司在京东平台网店销售“某进口藻油”,详情页含“可配 DHA 青少年 6-18 岁补脑增强记忆力”“全网销量 50w+,10 倍脑黄金,一粒更比八粒强”等虚假宣传内容,违反《广告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八条,依据第五十五条作出行政处罚。案例三: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副食店销售的补肾酒执法抽检,检出西地那非成分。
解读:本案把网络食品销售的三类高发违规一次性点齐,且全部源自投诉举报,说明举报已成为最主要的案源渠道。其一,使用医疗用语——食品详情页出现“血细胞再生”“抗炎修复”“免疫系统”“补脑增强记忆力”等表述,即触发《广告法》第十七条,与商品属性是否为“特膳”“固体饮料”无关;其二,数据化宣称——“28 天实测”“+64%”“100% 受试者”“钻研 24 年”“掌握核心科技”均需有检测报告或临床试验数据支撑,否则构成第二十八条的虚假广告;其三,虚构成交量——违反《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属独立的违法项,与虚假宣传并罚。对朴朴的直接动作:将“医疗用语词库”“数据化宣称词库”嵌入商品上架的机审环节,对销量、评价、复购等展示数据的计算逻辑做一次真实性核验,并在供应商准入承诺函中要求其对提供的宣传素材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赔偿。
https://ddk.gov.cn/zwxx_271/bmjz/bmdt/202609/t20260902_16021070.html
【要点】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市场监管所针对辖区 24 小时线上便利店及即时零售前置仓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采取“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模式。检查内容分三条线:一是聚焦线上页面,严查经营资质公示——对辖区线上便利店在美团、淘宝闪购等平台的销售页面进行全面“体检”,一查资质“亮证”情况,逐一核验商家是否在线上页面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确保证照真实有效清晰可辨;二查页面宣传内容,查看商品信息是否存在虚假、夸大、误导性宣传,价格标识是否清晰规范;三校验信息时效,针对许可证过期未更新、备案资料填报不全等问题现场督促立即整改,杜绝“线上线下信息两张皮”。二是紧盯仓储配送,守牢食品质量安全底线——深入线上便利店前置仓、分拣仓储点位,聚焦线下仓储、备货、配送全链条实地核查:压实进货查验责任,核验供应商资质、进货票据、电子进销货台账落实情况,推动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盯紧仓储存储条件,检查冷藏冷冻设备运行状态、温湿度记录,查看食品分类存放情况;强化保质期管控,逐批核验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重点排查“临期不提示、过期不下架”突出隐患。三是完善权益保障,规范线上服务履约承诺——重点查看商家是否清晰公示配送时效、售后规则,核查“七日无理由退货”等平台承诺的实际办理流程与响应效率,检查投诉咨询渠道是否畅通。下一步将推动线上便利店食品安全监管由“短期集中治理”转向“长效常态管控”。
解读:这是本轮监管中首份完整覆盖前置仓业态的检查口径,六项检查清单可直接转为朴朴的自查表:①线上亮证——各三方平台页面公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须与实际点位一致,证照临期须设更新预警,避免“线上线下信息两张皮”;②页面宣传与价格标识——商品信息真实性、价格标识规范性,与本期平台合规、价格合规条目的判定逻辑一致;③进货查验与电子台账——供应商资质、进货票据、电子进销货台账须完整可追溯,推动“来源可查、去向可追”;④冷藏冷冻温湿度记录——冷藏冷冻设备运行状态与温湿度记录须连续留痕,这是前置仓最容易被抽查出问题的环节;⑤保质期与临期管控——“临期不提示、过期不下架”被明确列为突出隐患,须建立临期商品自动提示与到期强制下架的系统规则;⑥配送时效与售后履约——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实际办理流程与响应效率、投诉渠道畅通性已被纳入检查,须确保公示承诺与实际执行一致。建议按点位建立六项清单的自查台账并留存整改记录,监管口径已明确从集中治理转向长效常态管控。
https://www.yingde.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183606.html
【要点】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 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第 4 期)》。根据《关于印发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英市监协〔2026〕33 号)要求,该局近期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经营的 28 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涵盖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共抽检 111 批次样品,其中合格 107 批次、不合格 4 批次,各批次监督抽样检验结果详见附件。通告同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应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解读:地市级流通环节抽检的品类覆盖面(28 大类)与朴朴前置仓的在售品类高度重合,其中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七类属朴朴核心品类。三点可操作动作:一是将本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检计划品类与频次纳入朴朴的送检计划参照,优先覆盖已被列为重点抽检的品类;二是通告中的消费提示要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可直接作为前置仓收货验收的标签核验清单,缺项即拒收;三是不合格结果以附件形式公开批次详情,意味着问题商品会被溯源至流通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朴朴须确保进货票据与电子台账能够证明问题批次的流向与处置,避免被认定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要点】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 2026 年山东省第二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 1 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辖区一家餐饮经营单位的情况予以通报。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为猪皮冻,抽样单号 SBJ26370000003730160,进货日期 2026 年 5 月 18 日,被抽样单位为聊城市东昌府区董丽丽董家肉食店,不合格项目为铬(以 Cr 计)。处罚情况:该单位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在现场检查及后续调查期间积极配合、态度端正、深刻认识错误,本案货值金额较小、违法所得较少、未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且已对自身问题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立即改正,下达东昌市监处罚〔2026〕59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47 元、罚款人民币 3500 元、罚没合计 3547 元的行政处罚。原因分析:该批次猪皮进货后商家自制做成猪皮冻直接销售,铬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系商家自制环节造成。
解读:本案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重金属污染的责任认定落到了“自制环节”——商家将外购原料加工为成品销售,即对成品的指标合格承担全部责任,不能以“原料来自供应商”抗辩。对朴朴的意义在于:前置仓若开展分割、分装、清洗、切配、熟食加工等作业,即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须对成品的理化与微生物指标承担主体责任,不能仅依赖供应商的检验报告;建议对自制类商品(净菜、切果、预制菜、熟食)建立独立的出厂快检与留样制度。其二,处罚裁量充分体现了服务型执法:货值小、违法所得少、积极配合、主动整改,最终罚没合计 3547 元,与总局座谈会“对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主动改正的依法免予或从轻、减轻处罚”的口径一致——这提示发现问题后的配合态度与整改速度本身即是重要的减罚因素,应写入朴朴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https://zjamr.zhanjiang.gov.cn/zwdt/xwfbt/content/post_2218032.html
【要点】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对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店在某平台上线 6 款团购套餐:无限畅吃双人餐标价 78.6 元、划线价 276 元;无限畅吃单人餐标价 39.8 元、划线价 138 元;无限畅吃三人餐标价 119 元、划线价 414 元;无限畅吃四人餐标价 159 元、划线价 552 元;酸梅汁 1 杯标价 1 元、划线价 10 元;无限畅吃儿童单人餐(1.2-1.4 米)标价 19.9 元、划线价 138 元。该餐饮店线上线下均未以上述划线价销售过上述套餐,其设置无依据、无从比较的虚假价格,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和第十九条第三项。2026 年 5 月,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三条、《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依法责令该餐饮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解读:本案与外卖打包费乱象共同构成即时零售价格合规的两大高发点,判定逻辑完全适用于线上商超:其一,划线价必须有真实成交支撑——虚拟的“门市价”“指导价”“供应商建议零售价”若无本平台或本区域真实成交记录,即属“无依据、无从比较的虚假价格”,团购套餐与多件组合装是重灾区;其二,套餐划线价不得简单累加——本案六款套餐的划线价均显著高于成交价 3 倍以上,若以单品价格累加得出套餐原价,除非各项单品确曾以该价格单独成交,否则同样构成虚假被比较价格;其三,打包费与附加费的价外加价风险——媒体同期曝光的“强制加购 1 元环保餐盒才能下单”“选定辣度后打包费由 1 元涨至 3 元”“加购餐盒后仍被收取 4.7 元打包费”,涉及《价格法》的价外加价、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收费、重复收费,与朴朴的包装费、配送费、分拣费展示逻辑直接相关。建议对划线价、套餐原价、附加费三项建立“真实成交留痕+定期巡检+快速下架”机制:划线价须关联可查询的历史成交记录,套餐原价须逐单品核验成交史,包装与配送费的计价规则须在结算页前置明示且不得在选定商品属性后变动。
https://scj.bengbu.gov.cn/xwzx/gzdt/141093507.html
【要点】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扣蚌埠市市场监管局 2026 年秋季“开学季”价格行为提示要求,聚焦重点场所、重点品类、重点行为,全面启动开学季价格专项检查行动。本次专项检查以校园周边文具书店、商超便利店、餐饮饭店、宾馆民宿等经营单位为核心区域,紧盯图书文具、教辅资料、电子学习产品、餐饮住宿、交通出行等开学高频消费品类。执法人员重点核查经营者价格合规情况,严查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签缺失、货签不符、标价混乱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低标高结、虚假折价、虚构原价、不实价格比较等价格欺诈行为,坚决杜绝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费用、单方面涨价、无故取消订单等违规现象。检查坚持“监管+普法”双轮驱动,现场宣讲《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申明码标价、诚信定价、合规促销的硬性要求;对明码标价不规范、公示不到位等轻微问题现场指导、立行立改,对涉嫌价格违法的行为固定证据、依法立案查处,并畅通 12315 投诉举报渠道。
解读:这份检查清单几乎逐条对应即时零售的价格展示与履约场景,建议直接转为朴朴的促销自查表:①明码标价与货签对位——线上商品的详情页、搜索列表页、购物车、活动页展示价格须一致,调价后须同步更新,避免出现“列表页标价低于详情页标价”;②低标高结——结算金额高于展示价格是最容易被投诉举报且最容易查实的行为,须监控优惠券失效、起购量限制、规格差异等导致的差价;③虚假折价与虚构原价——与遂溪县案的判定逻辑一致,须留存活动前成交记录;④不实价格比较——“全网最低价”“比其他平台便宜”等比较宣传须真实可查;⑤价外加价与收取未标明费用——包装费、配送费、分拣费须在结算前明示且金额固定,不得在选定商品属性后变动;⑥单方面涨价与无故取消订单——大额促销期间的订单履约问题须设专门处置口径,避免因库存或成本原因单方取消而引发批量投诉。此外,检查中“轻微问题现场指导立行立改、涉嫌违法固定证据立案查处”的二分处理,提示主动整改可将风险止步于行政指导阶段。
本板块对六大合规领域逐一展开:监管脉络与立法意图、对朴朴超市业务的影响传导路径、同业水位与标杆做法、可落地的控制建议。
2026 年数据合规进入“分类分级落地+风险评估常态化”阶段。《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8/20 施行)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合规审计要求、App 违规通报机制形成三层约束:事前分类分级与评估、事中检测通报与整改闭环、事后下架与司法追责。监管重心从“是否收集”转向“是否最小必要、是否可举证、是否闭环整改”。专项行动披露的数据更具信号意义:累计核查 2 万余款 App/SDK、督促整改 4000 余款、公开通报 1100 余款、下架 400 余款,并对教育、交通、卫生健康、金融等领域 9 万余家机构摸排整改 1.2 万余个隐患——说明执法已从前端的 App 代码检查,延伸到传统行业后端的数据库与内部管控。
朴朴作为掌握海量用户个人信息与交易数据的即时零售平台,数据合规风险沿三条路径传导至业务:①会员营销侧——个性化推荐/广告关闭选项缺失将触发通报,且“用户画像告知”被单独点名;②客服与工单侧——上海金融专项整治已将“未妥善处理用户投诉”纳入违规判定,意味着投诉处置时效与闭环成为个保合规组成部分;③供应链与第三方合作侧——合作方(配送、云服务、营销)重大变更须触发专项评估,供应商数据接口亦在治理范围。三条路径最终都汇聚到“能否举证”这一核心:监管越来越不接受“我们有隐私政策”式的静态抗辩。
头部平台普遍已设数据保护官(DPO)、建立个人信息影响评估(PIA)流程、提供个性化广告一键关闭,并形成“隐私政策—实际行为—第三方 SDK”三者一致性的季度复核机制;中小平台多停留在隐私政策文本合规,缺乏行为一致性校验与第三方 SDK 清单治理。从上海金融专项整治的“七大类问题”看,监管对“隐私政策与实际行为不一致”“未妥善处理投诉”的查处比重明显上升,头部平台的领先正体现在将合规前移至产品设计与供应商准入环节。
①完成数据分类分级,识别是否构成“重要数据”并排定年度风险评估,同步建立五种触发情形的专项评估响应机制;②建立第三方 SDK 清单与共享目的映射,季度复核并留存记录;③上线个性化推荐/广告便捷关闭入口并留存操作日志,确保“用户画像告知”可见可操作;④将客服投诉处理纳入个保合规闭环,设处置 SLA 与台账,避免“投诉无响应”成为违规事实;⑤预研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对接可行性,作为降低直接收集敏感信息的替代路径。
《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2026 年第 24 号令,8/20 施行)第五条要求重要数据处理者每年度开展风险评估,并列举五类须触发专项评估的情形;第八条规范重要数据目录与核心数据认定程序。《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列明五类须事前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PIA)情形,第五十八条对处理超 1000 万人个人信息的处理者设专门机构或负责人。两高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入刑的数量与情节标准,刑事责任远高于行政罚款。
朴朴会员体系、基于位置(LBS)的履约调度、交易行为画像、客服工单与供应商数据接口均落入个人信息与数据安全范畴;前置仓履约产生的实时位置轨迹与家庭收货地址属敏感个人信息,须单独同意与加密存储。与第三方配送、云、营销服务商共享数据时,应签署数据处理协议(DPA),明确处理目的、范围、留存期限与删除义务,并将合作方重大变更纳入专项评估触发条件。
①隐私政策版本更新后 App 实际收集行为未同步;②第三方 SDK 清单与实际调用库不一致;③用户投诉“关不掉个性化推荐/广告”无处置闭环;④合作方(配送、云、营销)发生股权或业务重大变更但未触发专项评估;⑤出现数据泄露、批量账号异常登录或内部越权导出。以上任一信号出现,应立即启动整改并留痕。
第 1 月完成数据资产盘点与分类分级,识别重要数据并排定年度评估与五种触发情形的响应机制;第 2 月建立第三方 SDK 清单与共享目的映射、上线个性化关闭入口并留存操作日志;第 3 月将客服投诉纳入个保闭环、预研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对接;后续保持季度复核与年度评估常态化,并将评估结果纳入管理层汇报。
可对照参考:四川简阳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倒卖 9.4 万条业主信息者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30 万元,刑事责任远高于行政罚款;平台内部权限管控与防内鬼机制不可或缺。专项行动披露的累计核查 2 万余款 App/SDK、下架 400 余款,亦提示整改须逐项闭环而非“整改报告了事”。
✓ 是否完成数据资产盘点并形成数据分类分级清单
✓ 是否识别“重要数据”并排定年度风险评估
✓ 五种触发专项评估的情形是否建立响应机制
✓ 第三方 SDK 清单与共享目的映射是否建立并季度复核
✓ 个性化推荐/广告关闭入口是否便捷且留操作日志
✓ 隐私政策与实际收集行为是否一致(季度核对)
✓ 客服投诉是否纳入个保闭环并设处置 SLA 与台账
✓ 超 1000 万用户是否设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机构
✓ 合作方数据处理协议(DPA)是否签署并界定留存期
✓ 是否预研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对接
✓ 数据泄露事件是否有应急响应与上报流程
✓ 员工数据权限是否按最小必要分配并审计
AI 合规围绕“备案/登记+内容标识+训练数据合法+责任归属”四条主线。截至 2026 年 7 月全国 474 款大模型完成备案;“自研/微调=备案,纯调用=登记”路径已清晰;生成式 AI 对外服务四项硬性要求(训练数据合规、内容全量审核、不私用用户输入训练、添加 AI 标识)成为常态。微短剧等领域进一步将 AI 标识细化到“每集明显位置”,显示标识要求正从“有无”走向“位置与显著性”。
朴朴如应用 AI 于客服、营销素材生成、智能选品,则:①对外输出 AI 图文/话术须加 AI 标识并审核,营销素材生产流程必须增加“标识+复核”节点,否则面临内容合规与广告合规双重风险;②智能客服承诺性回复须可追责,不得借“AI 不代表公司立场”免责(GB/T 47746-2026),这意味着 AI 生成的促销承诺、赔付口径都需与人工审核同源;③若自研/微调模型须履行备案,纯调用第三方则走算法备案/登记,路径误判会导致上线即违规。
头部电商已对 AI 生成营销素材加显著标识,并建立生成内容审核队列,客服 AI 普遍配置人工兜底与转人工强入口;监管对“AI 生成未标识”的查处尚处早期,但标识已成为平台自律标配,且头部平台的审核队列将“AI 内容”与“人工内容”分轨管理,降低了批量违规概率。
①梳理 AI 功能清单,判定备案或登记路径并公示编号;②营销素材生产增加“AI 标识+合规复核”节点,将 AI 生成与人工生成内容分轨管理;③智能客服对标国标设转人工入口与回复责任归属,AI 承诺性话术纳入既有审核库;④建立训练数据合法性与用户输入不出境/不私训的供应链条款,覆盖第三方模型服务采购合同。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训练数据合法合规、生成内容全量安全审核、不利用用户输入训练、对外提供显著标识等要求;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 AI 须通过安全评估并履行算法备案。《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要求对深度合成内容添加显著标识。GB/T 47746-2026《智能客户服务》国家标准规定经营者对 AI 客服回复内容负责、须提供转人工入口。
朴朴若将 AI 用于智能客服、营销图文/话术生成、智能选品与销量预测,则:对外输出的 AI 图文、促销话术、商品描述须加 AI 标识并经合规复核;智能客服的赔付、退款、到货时间等承诺性回复须可追责,不得借“AI 不代表公司立场”免责;自研或微调模型须履行备案,纯调用第三方大模型走登记路径。AI 选品与销量预测所用训练数据亦须取得合法授权。
①营销素材使用了 AI 生成却未加标识;②智能客服给出承诺性口径(到货时间、赔付)与人工审核库不一致;③采购的第三方模型服务合同未约定训练数据合法性与用户输入不出境/不私训;④自研模型上线前未做安全评估或算法备案;⑤深度合成内容(换脸、合成语音)未添加显著标识。
第 1 月梳理 AI 功能清单,判定备案/登记路径并公示编号;第 2 月营销素材生产增加“AI 标识+合规复核”节点,AI 与人工内容分轨管理;第 3 月智能客服对标国标设转人工入口与回复责任归属,AI 承诺性话术纳入既有审核库;同步在第三方模型采购合同中加入数据合规与责任归属条款。
可对照参考:微短剧领域已要求 AI 生成内容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标识,标识要求正从“有无”走向“位置与显著性”;朴朴若对外输出 AI 营销素材,应参照此标准设置标识位置与醒目度。智能客服国标明确经营者对 AI 回复负责,借“AI 不代表公司立场”免责的口径不具备合规基础。
✓ 是否梳理 AI 功能清单并判定备案/登记路径
✓ 对外 AI 生成图文/话术是否加显著标识并经复核
✓ 智能客服是否设转人工强入口且承诺口径同源
✓ 第三方模型采购合同是否约定训练数据合法性
✓ 是否约定用户输入不出境、不用于私训
✓ 自研/微调模型上线前是否完成安全评估与备案
✓ AI 生成与人工内容是否分轨管理与审核
✓ 深度合成内容(换脸/合成语音)是否加标识
✓ 是否建立 AI 内容审核队列与留痕机制
✓ 是否对 AI 承诺性话术做合规口径库管理
算法合规以《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备案五类为基础,调度决策类明确含外卖派单/运力调度。欧盟 DSA 外溢(AliExpress 算法底层改造、个性化推荐关闭权)提供同向参照。监管强调算法透明度与非法内容治理,且将算法筛查纳入平台反垄断自查(如“算法共谋”被《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列为风险示例)。算法治理正从“是否备案”走向“备案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是否可解释、用户是否有退出权”。
即时零售的派单、路径规划、运力调度落入调度决策类;商品推荐/搜索排序落入个性化推送/排序精选类。未备案或备案信息与实际不符均构成违规;算法不透明还可能被反垄断审查(算法共谋、差别待遇)。更深一层:调度算法若对特定区域/商户产生系统性不利分配,可能被认定为“平台差别待遇”,与反垄断风险交叉。
主流即时零售平台多已完成核心调度算法备案并公示编号;推荐算法普遍提供“不感兴趣/减少类似”与关闭个性化推荐入口;差距主要在算法说明页的透明度(是否解释推荐逻辑、是否提供简化说明)与个性化推荐关闭权的可达性。
①梳理算法清单,判定备案/登记路径并公示编号;②在算法治理框架纳入个性化推荐关闭权与算法透明度,对外提供可理解的算法说明;③定期复核备案信息与实际一致性,避免“备案一套、运行一套”;④将算法公平性审查纳入反垄断自查,排查差别待遇与算法共谋风险。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要求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须备案并公示编号,赋予用户关闭个性化推荐、选择或删除用户标签的权利。《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将“算法共谋”“差别待遇”列为风险示例。《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对基于算法的大数据杀熟作出规制。欧盟 DSA/DMA 进一步确立算法透明度与个性化推荐关闭权。
朴朴核心调度算法(派单、运力调度)与推荐算法(商品推荐、搜索排序)均须评估备案/登记路径并公示编号;算法说明页应可解释推荐逻辑、提供简化说明;个性化推荐关闭权须可达,否则与个保、反垄断交叉违规。动态定价、优惠券投放等若依赖算法,规则须向用户明示且不得构成差别待遇。
①核心调度/推荐算法未备案或备案信息与实际运行不一致;②算法说明页缺失或不解释推荐逻辑;③个性化推荐关闭入口隐蔽或失效;④调度算法对特定区域/商户产生系统性不利分配,疑似差别待遇;⑤算法用于动态定价却未向用户明示规则。
第 1 月梳理算法清单,判定备案/登记路径并公示编号;第 2 月在算法治理框架纳入个性化推荐关闭权与算法透明度,对外提供可理解的算法说明;第 3 月定期复核备案信息与实际一致性,将算法公平性审查纳入反垄断自查,排查差别待遇与算法共谋风险。
可对照参考:欧盟 DSA 要求 AliExpress 对推荐算法做底层改造,并赋予用户关闭个性化推荐权;AliExpress 被认定为超大型在线平台(VLOP)须履行更严透明度义务。境内即时零售出海业务应以同源规则为基线,降低跨境责任传导风险。
✓ 是否梳理算法清单并判定备案/登记路径
✓ 核心调度与推荐算法是否备案并公示编号
✓ 是否对外提供可理解的算法说明页
✓ 个性化推荐关闭权是否可达且有效
✓ 是否定期复核备案信息与实际一致性
✓ 算法是否对特定区域/商户产生差别待遇
✓ 动态定价规则是否向用户明示
✓ 是否将算法公平性纳入反垄断自查
✓ 用户标签是否可选择/删除
✓ 算法说明是否解释推荐基本逻辑
平台合规进入“主体责任+反垄断指引+价格规则”组合期。《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以八类风险示例提供自查基准;《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暂行办法》《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等持续完善;外卖平台因未实质审查商户资质被罚,标志平台责任从形式审核转向实质审查+动态管控。监管对平台的期待已从“不主动违法”升级为“主动识别并阻断入驻方的违法”。
朴朴作为平台型经营者:①须对入网商户/供应商资质作实质审查与动态管控(品类许可映射、资质到期预警),兴国案表明“资质许可与上架品类脱钩”即构成责任;②营销“全网最低价”“低于成本销售”等落入反垄断风险,补贴策略须做竞争法边界评估;③平台收费、数据报送须合规,收费行为指南对平台向商户的收费提出透明化要求。
头部平台已建商户资质 OCR 初审+人工复核+动态巡检,并对冷食/生鲜等类目强绑定许可;中小平台多依赖静态资质上传,缺动态预警与品类映射。差距核心在于“动态管控”能力——能否在商户许可变更、过期时实时干预上架。
①建立“经营资质—上架品类”逐项映射校验与资质到期自动下架;②营销文案与补贴规则纳入反垄断合规审查,清理绝对化用语;③存量商户/供应商资质复核并留存实质审查记录(核验时间、人、依据);④将平台收费条款透明化,对照《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自查。
《食品安全法》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资质审查与公示义务,发现违法行为须及时制止并报告。《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以八类风险示例提供自查基准。《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暂行办法》《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对平台数据报送与向商户收费提出透明化要求。兴国案表明平台责任已从形式审核转向实质审查+动态管控。
朴朴作为平台型经营者,须对入网商户与供应商资质作实质审查与动态管控(经营资质—上架品类逐项映射、资质到期预警);营销“全网最低价”“低于成本销售”等落入反垄断风险,补贴策略须做竞争法边界评估;平台向商户的收费、数据报送须对照收费行为指南与数据报送办法自查。授权运营(如区域服务商)不等于责任转移。
①商户/供应商资质许可与上架品类脱钩(如冷食类无对应许可);②资质到期或经营范围变更后商品未自动下架;③营销文案出现“全网最低价”“史上最低”等绝对化用语;④对入网方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并报告;⑤平台收费条款未透明公示。
第 1 月建立“经营资质—上架品类”逐项映射校验与资质到期自动下架;第 2 月营销文案与补贴规则纳入反垄断合规审查,清理绝对化用语;第 3 月对存量商户/供应商开展资质复核并留存实质审查记录(核验时间、人、依据),将平台收费条款透明化并对照收费行为指南自查。
可对照参考:兴国县对美团外卖区域运营方的处罚,将平台责任穿透至区域运营主体,明确“授权运营不等于责任转移”;朴朴的区域服务商、合作仓亦须纳入资质实质审查与责任穿透管理,不能以“非直营”为由免责。
✓ 是否建立“经营资质—上架品类”逐项映射
✓ 资质到期或变更是否触发自动下架预警
✓ 是否对冷食/生鲜等类目强绑定许可
✓ 营销文案是否清理“全网最低价”等绝对化用语
✓ 补贴/低价策略是否做反垄断边界评估
✓ 是否对入网方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
✓ 平台收费条款是否透明并对照收费指南自查
✓ 是否留存实质审查记录(时间/人/依据)
✓ 存量商户/供应商资质是否完成一轮复核
✓ 授权运营方责任是否写入合同并穿透管理
食品安全监管以抽检通告+行政处罚+新国标适用为主线。GB 2763-2026 与 GB 2760-2024 已实际用于判定;不合格集中于农兽药残留(噻虫嗪、噻虫胺、五氯酚酸钠、联苯菊酯)与添加剂(二氧化硫、苯甲酸、铝、甜蜜素)。即时零售线上店铺首次被直接标注为抽样单位,意味着线上渠道与线下门店承担同等追溯责任,平台不再只是“信息展示方”。
朴朴前置仓生鲜品类:①入库须快检覆盖二氧化硫残留与农兽药残留;②供应商准入标准须更新至最新国标,承诺函须引用 GB 2763-2026/GB 2760-2024;③“有资质有单据”不足以免责(云县案),须取得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或自建快检;④线上批次与线下实物须可一键对应下架召回,否则抽检不合格将直接牵连平台。
头部即时零售已建批次快检实验室与一品一码溯源,对高频风险单品设准入硬门槛;中小平台依赖供应商自检报告,溯源粒度粗,难以在抽检通报后快速定位并下架同批次商品。差距直接体现在“抽检—下架”响应速度上。
①二氧化硫残留与农兽药残留纳入入库快检必检项;②供应商承诺函与自检标准更新至 GB 2763-2026/GB 2760-2024;③建“批次检验合格或快检合格”硬门槛与一键下架召回链路;④对高频风险单品(龙眼、生姜、黄鳝、荷兰豆、螺丝椒、冰糖橙等)设专项监测;⑤快检不合格品阻断上架并自动通知采购与品控。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确立进货查验记录与合格证明文件制度;第六十五条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规定进货查验与凭证保存义务。GB 2763-2026《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为抽检判定依据。云县案表明“有资质、有单据”仍不足以免责,仍须取得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或自建快检。
朴朴前置仓生鲜品类须将二氧化硫残留、农兽药残留(噻虫嗪、噻虫胺、五氯酚酸钠、联苯菊酯)纳入入库快检必检项;供应商准入标准与承诺函须更新至 GB 2763-2026/GB 2760-2024;线上批次与线下实物须可一键对应,否则抽检不合格将直接牵连平台,且线上店铺已被直接标注为抽样单位,承担与线下门店同等追溯责任。
①入库快检未覆盖二氧化硫与农兽药残留;②供应商承诺函仍引用旧版国标;③高风险单品(龙眼、生姜、黄鳝、荷兰豆、螺丝椒、冰糖橙)无专项监测;④批次检验合格与实物批次断链,无法一键下架同批;⑤快检不合格品仍上架。
第 1 月将二氧化硫与农兽药残留纳入入库快检必检项,供应商承诺函与自检标准更新至最新国标;第 2 月对高频风险单品设“批次检验合格或快检合格”硬门槛与一键下架召回链路;第 3 月建成一品一码溯源,支持按批次一键下架召回,快检不合格品阻断上架并自动通知采购与品控。
可对照参考:云县超市因农残超标冰糖橙被罚,即便“有资质、有单据”仍不足以免责,须取得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或自建快检;GB 2763-2026 已实际用于判定,不合格集中于二氧化硫与农兽药残留。线上店铺被直接标注为抽样单位,意味着追溯责任线上线下等同。
✓ 入库快检是否覆盖二氧化硫与农兽药残留
✓ 供应商承诺函是否引用 GB 2763-2026/GB 2760-2024
✓ 是否设“批次检验合格或快检合格”硬门槛
✓ 是否建成一品一码溯源并支持按批次召回
✓ 高频风险单品是否设专项监测
✓ 快检不合格品是否阻断上架并通知品控
✓ 线上批次与线下实物是否可一键对应
✓ 是否留存进货查验记录与合格证明文件
✓ 是否对照抽检通告开展同批次自查
✓ 是否建立食安事件应急响应与上报流程
价格合规以《价格法》《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为框架。虚构划线价(无真实成交支撑)构成价格欺诈;不正当价格行为以责令改正+警告为主但记入信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规则须公开,免密支付/自动续期须规范。双节(中秋、国庆)临近,价格与促销展示监管将集中发力,历史经验显示此窗口期通报频率显著上升。
朴朴促销展示:①划线价/原价/参考价/历史低价须有可举证真实成交记录,太白县案表明“累加核算+无真实交易”即构成欺诈;②“全网最低价”“史上最低”等绝对化用语涉反垄断;③动态定价/差别定价规则须向用户明示,避免“大数据杀熟”质疑;④免密支付/自动续期须有显著告知与取消入口。
头部平台已对促销价提供“价格说明/历史价格”弹窗,并清理绝对化用语;部分仍存划线价无成交支撑隐患。差距在于是否建立“价格展示—成交记录”的可举证链路与自动校验。
①核查 App 内各类价格展示的真实成交依据并留档;②清理绝对化用语并纳入反垄断审查;③双节前完成促销价专项自查与规则公示;④建立价格展示变更审批流与“划线价必须有成交支撑”的系统校验;⑤免密支付/自动续期增加显著告知与一键取消。
《价格法》第十四条禁止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价格欺诈),并禁止哄抬价格、价格歧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展示、促销、比较价格作出规范。太白县案认定“无真实成交支撑的被比较价格”即构成价格欺诈;东莞口腔案中团购折扣与划线价无活动前成交记录亦被罚。
朴朴 App 内划线价、原价、参考价、历史低价、团购折扣均须有可举证的真实成交记录;双节大促为价格监管高发期。“全网最低价”“史上最低”等绝对化用语涉反垄断;动态定价/差别定价规则须向用户明示,避免“大数据杀熟”质疑;免密支付/自动续期须有显著告知与取消入口。
①划线价/原价无真实成交记录支撑;②出现“全网最低价”“史上最低”等绝对化用语;③动态定价/差别定价规则未向用户明示;④大促价格展示变更无审批留痕;⑤免密支付/自动续期告知不显著、取消困难。
第 1 月核查 App 内各类价格展示的真实成交依据并留档,清理绝对化用语并纳入反垄断审查;第 2 月双节前完成促销价专项自查与规则公示,建立价格展示变更审批流;第 3 月上线“划线价必须有成交支撑”的系统校验,免密支付/自动续期增加显著告知与一键取消。
可对照参考:太白县酒店虚构划线价被认定价格欺诈(无真实成交支撑的被比较价格),东莞口腔案团购折扣无活动前成交记录亦被罚;朴朴双节大促的“秒杀/补贴价”须有可举证成交或活动前均价依据,否则同构风险。绝对化用语“全网最低价”等同时触发反垄断审查。
✓ 划线价/原价是否均有真实成交记录支撑
✓ 是否清理“全网最低价”等绝对化用语
✓ 动态/差别定价规则是否向用户明示
✓ 大促价格展示变更是否有审批留痕
✓ 是否上线“划线价须有成交支撑”系统校验
✓ 免密支付/自动续期是否显著告知且可取消
✓ 团购折扣是否有活动前成交记录
✓ 价格展示是否建立“展示—成交”可举证链路
✓ 是否双节前完成促销价专项自查与公示
✓ 价格异动是否有监控与复核机制
下表从九项合规维度,对比头部平台现行水位、中小平台常见短板,并给出朴朴可达的目标水位,作为内部差距分析(Gap Analysis)基线。
| 合规维度 | 头部平台水位 | 中小平台常见短板 | 朴朴可达目标水位 |
|---|---|---|---|
| 数据分类分级与评估 | 已建 DPO/PIA,年度评估排期 | 仅隐私政策文本合规,缺行为校验 | 完成分级+年度评估+专项触发机制 |
| 第三方 SDK 治理 | SDK 清单+共享目的季度复核 | 无清单,隐私政策与实际不符 | 建清单+共享映射+季度复核 |
| 个性化广告关闭 | 一键关闭+操作日志留存 | 关闭入口隐蔽或无 | 便捷关闭+日志可追溯 |
| AI 内容标识 | 营销素材显著标识+审核队列 | 未标识或仅内部标注 | 对外 AI 素材标识+合规复核 |
| 算法备案公示 | 核心调度/推荐算法已备案公示 | 未备案或信息不一致 | 清单备案+编号公示+一致性复核 |
| 商户资质实质审查 | OCR 初审+人工复核+动态巡检 | 静态上传,缺动态预警 | 品类映射+到期自动下架 |
| 生鲜快检与溯源 | 批次快检实验室+一品一码 | 依赖供应商自检,溯源粗 | 高频风险项快检+一键召回 |
| 价格展示合规 | 促销价说明弹窗+清理绝对化用语 | 划线价无成交支撑 | 真实成交依据+绝对化用语清理 |
| 客服转人工与责任 | 强入口+AI 回复责任归属 | AI 免责声明、转人工难 | 国标对标+回复审核机制 |
调研结论:头部平台已在数据分级、第三方 SDK 治理、资质实质审查、生鲜快检溯源四个维度形成明显领先;朴朴应优先补齐“资质动态预警”与“批次快检硬门槛”两项高杠杆控制点,再以头部水位为中期目标。
作为到家平台标杆,美团在商户资质治理上已形成“OCR 初审+人工复核+动态巡检”三层机制,并对冷食等类目强绑定许可;算法侧核心调度与推荐算法均已备案公示。其近期教训(兴国案区域运营方被罚)也提示:平台责任会向下穿透至区域运营主体,授权运营不等于责任转移。
盒马依托线下门店与自有供应链,在生鲜溯源上具备“基地—仓—店”一体化数据链路,批次追溯粒度细;食安快检与自检标准更新较快。其模式对朴朴的启示是:前置仓若能打通供应商自检数据与平台主数据,可显著提升抽检应对速度。
叮咚以“产地直采+前置仓”为主,对高频生鲜单品设有较严格的供应商准入与抽检;在个保与营销侧,个性化推荐关闭入口相对完备。其经验提示:直采模式下的资质与质检责任更集中于平台自身,须以更严的内控对冲。
京东到家以平台撮合为主,对入驻商超/商户的资质更多依赖合作方(商超)既有资质,平台侧侧重数据报送与价格合规;其实践提示:平台型业务须明确“谁对资质实质负责”,并以数据接口实现动态核验。
朴朴当前优势在区域密度与履约时效;相对短板在“资质动态预警”“批次快检硬门槛”“算法备案公示”“个性化广告关闭”四项。建议以头部平台为中期目标,优先补齐资质动态预警与批次快检两项高杠杆控制点,再以行业水位表为基线逐项收敛差距。
以下以可落地的图示与样例,将“行业水位”转译为可直接对照的准入流程与展示规范,便于业务侧按图执行。
| 合规控制点 | 朴朴 | 美团 | 盒马 | 叮咚 | 京东到家 |
|---|---|---|---|---|---|
| 资质动态预警(到期自动下架) | 待提升 | 领先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 批次快检 + 一品一码溯源 | 待提升 | 领先 | 领先 | 达标 | 达标 |
| 算法备案公示(派单/推荐) | 待提升 | 领先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 个性化广告关闭入口 | 待提升 | 领先 | 达标 | 达标 | 领先 |
| 隐私政策—行为一致性 | 达标 | 领先 | 达标 | 达标 | 领先 |
| 食安抽检应对速度 | 达标 | 领先 | 领先 | 达标 | 达标 |
| 合规控制点 | 监管依据 | 自检要点 | 同业普遍水位 | 优先级 |
|---|---|---|---|---|
| 算法备案与公示 | 《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16条 | 备案信息真实、公示入口可达 | 公示入口已上线 | 高 |
| AI 生成内容标识 | 《AI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 显式标识可见、隐式标识可溯 | 标识口径尚不统一 | 高 |
| 第三方 SDK 治理 | 《个人信息保护法》最小必要 | SDK 清单公示、权限最小化 | 清单公示较普遍 | 中 |
| 生鲜快检与溯源 | 《食品安全法》一批一码 | 到货快检留痕、溯源链路可查 | 快检公示程度参差 | 中 |
| 明码标价与动态定价 |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 划线价有据、动态定价规则明示 | 划线价争议高发 | 高 |
| 商户资质实质审查 | 《电子商务法》第27条 | 入网核验、定期复核留痕 | 审核深度差异较大 | 低 |
| 商品详情页价格展示(合规示范) | |
|---|---|
| 划线价 ¥99.9 | 须有真实成交记录支撑:系统留存近 7 日最低成交价截图,禁止虚构原价 / 累加核算价 |
| 促销价 ¥59.9 | 规则事前公示:活动前 7 日均价 ¥89,本价低于均价,降幅说明清晰可查 |
| 动态 / 差别定价 | 向用户明示定价规则,禁止“杀熟”;同商品同用户可见价格一致或可解释 |
| 免密支付 / 自动续期 | 显著告知并一键取消,扣款前二次确认,不得默认勾选 |
下表汇总本期及近期典型违规案例与可借鉴的合规标杆,供内部对照排查。“违规”类提示雷区,“合规参考”类提示可复用做法。
| 类型 | 案例 / 实践 | 来源 / 文号 | 处置 / 效果 | 对朴朴的启示 |
|---|---|---|---|---|
| 违规 | 外卖平台区域运营方未实质审查入网餐饮商户资质 | 兴国县市监局 兴市监处罚〔2026〕263号(9/1 公开) 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aigc/bwdt/sjzjxzcf/2026-09-01/doc-iniqhfqk1570282.shtml | 没收违法所得1.6万+罚款5万 | 平台须建立资质—品类映射与动态预警,而非静态审核;冷食类须与上架菜品强绑定 |
| 违规 | 入网餐饮商户资质档案缺失、公示他人过期证件 |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五类网络餐饮典型案例 https://amr.jiangxi.gov.cn/amr/sjdt/content/content_2061632875773947904.html | 责令改正+罚款;伪造证照线索移送公安 | 资质档案须完整并动态复核,公示证件须与主体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
| 违规 | 生鲜肉“现杀”“M5和牛”虚假宣传 | 烟台市监局 烟市监处罚〔2026〕153号 https://www.yantai.gov.cn/col/col103297/art/2026/art_0abb07047cc34c3096265839085b536f.html | 罚款5万 | 分级/产地话术须有认证文件,详情页与口播统一审核;存量商品限期排查 |
| 违规 | 酒店虚构划线价构成价格欺诈 | 太白县市监局 太市监处罚〔2026〕18号(9/1 公开) 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aigc/bwdt/sjzjxzcf/2026-09-01/doc-iniqhfqk1566527.shtml | 警告+罚款1000 | 划线价须有真实成交记录,线上线下口径一致;累加核算无交易即欺诈 |
| 违规 | 团购虚构划线原价+赠品价值注水(无真实成交记录) |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 东市监处罚〔2026〕Z114号 https://news.qq.com/rain/a/20260901A03F7C00 | 罚款6万 | 划线价须有历史成交记录支撑;赠品标价值须与采购票据或公允价一致 |
| 违规 | 超市农残超标冰糖橙(无批次合格证明) | 云县市场监管局 云市监临云处罚〔2026〕58号(9/1 公开) https://www.ynyx.gov.cn/artview/624/339231.html | 没收243.54+罚款3000 | 食用农产品须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或自建快检;有资质有单据仍不足以免责 |
| 违规 | 42款移动应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9/1 通报) | 国家网络安全通报中心(公安部检测) 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bxjj/2026-09-01/doc-iniqhsee1557691.shtml | 通报+责令整改;上期35款复测5款仍有问题已下架 | 八类问题逐项闭环:权限同步告知、无关场景收集、注销入口、投诉举报渠道 |
| 违规 | 26款App/SDK侵害用户权益(2026年第5批,总第58批) |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3983657 | 通报+责令整改,不到位将处置 | 核查第三方SDK、权限时机频次、隐私政策一致性;整改不到位将处置 |
| 违规 | 倒卖9.4万条业主个人信息 | 四川简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79343471966028326/ | 有期徒刑4年6月+罚金30万 | 内部权限管控+防内鬼,严惩数据倒卖;刑事责任远高于行政罚 |
| 违规 | “香港大药房”网店违规营销(日用品宣称疗效)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涉中医药网络违规营销通报(8/31) http://www.natcm.gov.cn/fajiansi/gongzuodongtai/2026-08-31/38643.html | 京东等平台下架店铺35家、商品链接3318个、广告342条 | 商标与品牌授权须实质核验;商品宣称功效须与实际属性一致,不得借“港药”包装 |
| 违规 | 餐饮门店26份健康证中23份伪造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9/1 通报) https://news.foodmate.net/2026/09/751886.html | 行政处罚;行刑衔接移送公安,涉案人员已依法处理 | 健康证须核验真伪而非仅留存复印件;伪造证件一律移送公安 |
| 违规 | 10批次食品不合格(萝卜毒死蜱、豇豆/西芹/香芹噻虫胺、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第7号(9/1) https://gsj.ankang.gov.cn/Content-2942414.html |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 噻虫胺、毒死蜱为高频农残;4-氯苯氧乙酸钠属非法添加物须单列禁止清单 |
| 违规 | 4批次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香蕉噻虫胺/噻虫嗪、荔枝除虫脲、马铃薯毒死蜱) | 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第4期(9/1) https://www.daishan.gov.cn/col/col1229690882/art/2026/art_d8f8abe8c87944f8ad3c7356e5297014.html | 下架控制风险、依法查处;7日内公布风险防控措施 | 热带水果与根茎类为农残高发品类,须纳入入库快检必检项 |
| 违规 | 6批次食品不合格(龙眼二氧化硫、白芷二氧化硫、猪皮冻苯甲酸、番薯噻虫嗪、黄鳝五氯酚酸钠)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第27期 https://news.foodmate.net/2026/09/wap_751936.html | 责成属地市监局下架处置,3个月内报告核查处置情况 | 二氧化硫残留与五氯酚酸钠为高频红线;GB 2763-2026 已实际适用 |
| 违规 | 23大类食品952批次抽检,47批次不合格 | 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第4期(9/1) http://scjdglj.chongzuo.gov.cn/gggs/t28090989.shtml | 查清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下架、分析原因整改并依法查处 | 大批量抽检常态化,平台须具备按批次一键下架召回能力 |
| 违规 | 厨房出现老鼠被“互联网+明厨亮灶”AI 抓拍 |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30 公示) https://news.foodmate.net/2026/09/751886.html | 罚款5000元 | 监控视频已从管理工具变为执法证据源,须建立监控巡查与异常处置台账 |
| 违规 | 16款App/小程序未完成整改(川渝第六期) | 重庆市、四川省通信管理局(8/31 通报) https://cqca.miit.gov.cn/zwgk/tzgg/gggs/art/2026/art_f34cd6ee9228443a9f96d98d2649b5a9.html | 通报并要求2026年9月9日前完成整改,逾期依法处置 | 整改期限已压缩至10个自然日以内,须建立快速整改响应机制 |
| 违规 | 21款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6款未完成整改 |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2026年第5批通报 https://ahca.miit.gov.cn/xxgk/tzgg/art/2026/art_cda2fbe47d9d4ecea754bafd61e8ab99.html |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依法处置 | 地方通管局拨测常态化,区域运营主体同样面临直接处置 |
| 违规 | 52款金融领域App(SDK)七大类违规(含未妥善处理投诉) |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上海金融监管局 专项整治 https://shca.miit.gov.cn/xwdt/dtxw/art/2026/art_a249a9acdd8346a0938f05c7943e3e1b.html | 专题通报会,16家金融机构参会,要求闭环整改 | 七大类问题可作零售场景横向排查基准;“未妥善处理投诉”为独立违规项 |
| 违规 | 以补贴、赠送使实际价格低于经营成本(广东) | 《广东省实施〈价格法〉办法》第八条、第四十五条 https://www.gd.gov.cn/zwgk/wjk/zcfgk/content/post_2521306.html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10万—100万元 | 广东市场补贴促销须做成本核算与留档,充分利用鲜活/季节性商品除外规定 |
| 违规 | 医疗机构价格与收费违规(分解重复收费、标价外加价、虚假比价) |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醒告诫书(9/1) https://scjgj.chuzhou.gov.cn/xxfb/bjdt/1104473622.html | 提醒告诫;拒不整改、顶风违法的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 提醒告诫是执法前置,须在告诫窗口期内完成自查整改 |
| 合规参考 | 《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9/1 施行) | 国家网信办、公安部令第25号 https://www.cac.gov.cn/2026-07/24/c_1786638889704872.htm | 为不满10万人信息处理者设简化通道,明确出境与审计豁免条件 | 其“简化后仍须保留的底线项”可作平台隐私政策对照基线 |
| 合规参考 | 《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9/1 施行) | 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令第23号 https://www.cac.gov.cn/2026-05/29/c_1781795864412597.htm | MCN机构登记备案、平台30个工作日内报备、显著展示机构名称、分类分级管理 | 引入达人分销/直播即落入平台义务,须建选品/纠错/合规审核三机制 |
| 合规参考 | 《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9/1 施行) | 国家网信办等十部门令第22号 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jfg/2026-04/22/content_b8ab7a9c2d724e7b8c9afc35a82a7674.shtml | 确立电子提单/仓单效力,明确两类数据出境豁免情形 | 供应链单据电子化可参照八项可靠性评价因素建设系统 |
| 合规参考 | 《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10/1 施行) | 公安部令第176号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3750803 | 算法安全主体责任首次纳入公安检查;等保三级以上每年现场检查一次 | 须准备“制度+措施+记录”三层证据,明确约谈场景责任人 |
| 合规参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显式+隐式双标识要求 | 国信办通字〔2025〕2号(四部门) https://www.cac.gov.cn/2025-03/14/c_1743654684782215.htm | 生成合成内容须添加显式标识与文件元数据隐式标识 | AI 营销素材须落实“标识+复核”双节点,不得仅内部标注 |
| 合规参考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含调度决策类外卖派单/运力调度)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算法备案系统 https://beian.cac.gov.cn/ | 五类算法须备案并公示编号,用户有权关闭个性化推荐 | 即时零售派单、路径规划、运力调度须评估备案/登记路径 |
| 合规参考 | 上善水利大模型通过生成式AI备案(首个水利行业大模型) | 水利部信息中心(9/1 发布) http://xxzx.mwr.gov.cn/zxpd/gzdt/202609/t20260901_2140947.html | 备案号 Beijing-ShuiXinXi-202606250243 | 行业垂直模型备案常态化;调用第三方已备案模型仍须登记并公示编号 |
| 合规参考 | 202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9/14—20,济南) | 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9/1 发布会) https://wlaq.gmw.cn/2026-09/01/content_38979067.htm | “1+15”论坛架构,含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等分论坛 | 可安排法务与算法团队参加,作为年内监管口径直接获取渠道 |
| 合规参考 | 202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国市监质发〔2026〕109号) | 市场监管总局等25个部门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zlfzs/art/2026/art_d88ab854d98d4e0f80259f39dbedfe2a.html | 9月开展,聚焦电商等领域排查线上线下质量隐患并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 9月为质量与宣传合规高发窗口,须完成商品资质与宣称自查 |
| 时间 | 监管机构 | 涉及对象 | 违规事由 | 处置措施 | 来源 |
|---|---|---|---|---|---|
| 09-02 |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 15 款 App(2026 年第 3 批通报,含生鲜电商《袋鼠菜篮》);另 3 款下架 |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App 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App 频繁自启动和关联启动 | 公开通报并责令整改;附件 2 的 3 款 App 予以下架 | https://sdca.miit.gov.cn/xwdt/tzgg/art/2026/art_707b508093314187a13f2aa550a4a133.html |
| 09-02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5 款问题 App 通报;2 款全网下架(2026 年第九期) | 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个人信息、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8 月 4 日通报后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 公开通报;2 款予以全网下架处置 | https://bjca.miit.gov.cn/zwgk/wlaqgl/art/2026/art_d7373df5e6c546d58b829292e19adef1.html |
| 09-02 | 中央网信办(“清朗·整治 AI 应用乱象”专项行动第二阶段) | 违规账号 4.9 万余个、违规网站与应用程序 2400 余个 | 七类违法违规:AI 魔改经典生成“数字泔水”、AI 制作发布虚假不实信息、AI 假冒仿冒他人、制作发布暴力低俗信息、AI 侵害未成年人权益、AI 托管软件从事网络水军、智能体封面与对话含淫秽色情内容 | 累计清理违法违规信息 561 万余条;查处账号与处置应用;点名豆包、元宝、千问、文心一言强化语料审核与 AI 标识 | https://www.cac.gov.cn/2026-09/02/c_1790099041364574.htm |
| 09-02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九起养老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含湖南享智“有享猫”App、苏州钟娱皓正传媒) | 通过直播间与商品详情页夸大产品功效、虚构科研机构技术支持与专家背书及专利效力、虚假标注为协会指定用品;将普通食品宣传为具有“起死回生”功效的神药 |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依据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分别罚款 40 万元、35 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https://www.samr.gov.cn/xw/zj/art/2026/art_159a263330fa43009de93d52287101a2.html |
| 09-02 |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亚湾区、惠城区、仲恺高新区) | 某科技发展公司网络食品销售案;某科技公司京东网店“进口藻油”案;某副食店补肾酒案 | 食品详情页使用医疗用语、发布虚假广告、虚构商品成交量;宣称“补脑增强记忆力”等虚假宣传;补肾酒检出西地那非成分 | 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责令改正并作出行政处罚;检出西地那非案依法处理 | https://hzamr.huizhou.gov.cn/gkmlpt/content/5/5844/post_5844572.html |
| 09-02 | 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聊城市东昌府区董丽丽董家肉食店(猪皮冻) | 铬(以 Cr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系商家自制环节造成 | 没收违法所得 47 元、罚款 3500 元,罚没合计 3547 元(东昌市监处罚〔2026〕599 号) | http://www.dongchangfu.gov.cn/site_dcfqscjgjt/channel_65f94efeff5aa51c908163d7/doc_6a977ec8450c42ebc2c0692a.html |
| 09-02 | 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批次不合格食品(2026 年流通领域第 4 期,抽检 111 批次、合格 107 批次) | 28 大类食品监督抽检,个别项目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详见通告附件) | 依法启动查处,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整改 | https://www.yingde.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183606.html |
| 09-02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跳磴镇市场监管所 | 辖区 24 小时线上便利店及即时零售前置仓(专项执法检查) | 线上亮证不规范、许可证过期未更新、备案资料填报不全、页面宣传与价格标识不规范、进货查验与台账不完整、冷藏冷冻温湿度记录缺失、临期不提示过期不下架、配送时效与售后规则公示不到位 | 现场指导整改;“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推动由短期集中治理转向长效常态管控 | https://ddk.gov.cn/zwxx_271/bmjz/bmdt/202609/t20260902_16021070.html |
| 09-02 | 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校园周边商超便利店、餐饮饭店等开学季重点经营者(价格专项检查) | 不明码标价、价签缺失、货签不符、标价混乱、低标高结、虚假折价、虚构原价、不实价格比较、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费用、单方面涨价、无故取消订单 | 轻微问题现场指导立行立改;涉嫌价格违法的固定证据、依法立案查处;畅通 12315 投诉举报渠道 | https://scj.bengbu.gov.cn/xwzx/gzdt/141093507.html |
| 08-28 |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某餐饮店 6 款团购套餐虚假划线价案 | 线上线下均未以划线价销售过相关套餐,设置无依据、无从比较的虚假价格(78.6/276、39.8/138、119/414、159/552、1/10、19.9/138),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和第十九条第三项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https://zjamr.zhanjiang.gov.cn/zwdt/xwfbt/content/post_2218032.html |
| 08-31 | 重庆市、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 16 款未完成整改的 App/小程序(川渝两地侵害用户权益 App 名单 2026 年第六期) |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等(详见附件名单及川渝地区 App 典型违规案例) | 通报并要求 2026 年 9 月 9 日前完成整改落实,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置 | https://cqca.miit.gov.cn/zwgk/tzgg/gggs/art/2026/art_f34cd6ee9228443a9f96d98d2649b5a9.html |
1. 9 月 2 日形成“中央定调+地方执行”的同频格局:中央网信办通报 AI 专项第二阶段成果并点名头部大模型平台,市场监管总局明确下半年执法四大重点,山东、北京两地通管局同日发布 App 通报并进入下架执行,惠州、聊城、英德、大渡口、蚌埠五地同步发布处罚、抽检与专项检查信息,监管触角已深入地市级与基层监管所。
2. App 通报呈现“问题项标准化+整改窗口缩短”两项特征:山东通报的问题项已细化为违规收集、超范围收集、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强制使用定向推送、频繁自启动关联启动五类固定表述;北京则从 8 月 4 日通报到 9 月 2 日下架仅约 4 周,一次通报加一次复核即触发全网下架。
3. 虚假宣传是当日处罚金额最高的违法类型:湖南享智“有享猫”App 私域直播案罚 40 万元、苏州钟娱皓正传媒抖音直播案罚 35 万元,均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裁量;惠州两案叠加《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虚构成交量问题。总局在案情评析中直接点名“私域直播运营主体”,自建 App 直播已与公域直播同责。
4. 食安处罚延续“高频低额+服务型执法”双轨:聊城猪皮冻案罚没合计 3547 元,裁量理由明确列举货值小、违法所得少、积极配合、主动整改四项从轻情节,与总局座谈会“对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主动改正的依法免予或从轻、减轻处罚”完全对应——发现后的处置态度与速度本身即是减罚因素。
5. 前置仓业态的监管口径首次完整成型:重庆大渡口跳磴镇市场监管所的检查清单覆盖线上亮证、页面宣传与价格标识、进货查验与电子台账、冷藏冷冻温湿度记录、保质期与临期管控、配送时效与售后履约六项,并明确从短期集中治理转向长效常态管控,这是本期对朴朴最具直接参照价值的监管样本。
说明:本板块聚焦与朴朴超市(生鲜电商 / 前置仓即时零售)业务直接相关的监管动态,逐项评估合规风险等级并给出应对建议。
| 风险主题 | 采购 | 仓储/加工 | 线上运营 | 配送 | 会员营销 | 用工 |
|---|---|---|---|---|---|---|
| 个人信息与权限 | — | — | 高 | 中 | 高 | — |
| 算法备案与定向推送 | — | — | 高 | 中高 | 中高 | 中 |
| AI 内容与标识 | — | — | 中高 | — | 中 | 低 |
| 前置仓食安与快检 | 高 | 高 | 中 | 中 | — | 中高 |
| 价格与促销展示 | 中 | — | 高 | — | 中高 | — |
| 商品宣称与直播营销 | 中高 | — | 高 | — | 中 | — |
涉及业务环节:线上运营/会员体系/客户端/客服
影响分析:山东通报的问题项已细化为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App 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App 频繁自启动和关联启动五类,其中生鲜电商应用《袋鼠菜篮》被点名,同业态同类目已被纳入抽测范围;北京从通报到全网下架仅约 4 周。
应对建议:①按五类问题建立自查台账,逐权限出具“收集目的—使用场景—必要性论证—最小范围替代方案”;②核验个性化推荐关闭入口真实生效(关闭后推荐结果应显著变化)且非默认勾选、非三级以下深藏;③清理与场景无关的位置、通讯录、短信收集及频繁自启动关联启动;④以 4 周为倒排期限管理整改闭环并全程留痕。
涉及业务环节:采购/仓储加工/线上运营/配送/客服
影响分析:大渡口跳磴镇市场监管所的检查是首份完整覆盖即时零售前置仓的口径,六项为:线上资质亮证与信息时效、页面宣传与价格标识、进货查验与电子进销货台账、冷藏冷冻温湿度记录、保质期与临期管控、配送时效与售后履约(含七日无理由退货实际办理效率)。监管已明确转向长效常态管控。
应对建议:①按点位建立六项自查台账:三方平台页面亮证与实际资质一致、证照临期设更新预警;②冷藏冷冻设备运行状态与温湿度记录连续留痕;③建立临期商品自动提示与到期强制下架的系统规则,杜绝“临期不提示、过期不下架”;④前置仓若开展分割、分装、切配、熟食加工即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须建立独立的出厂快检与留样制度;⑤核查配送时效与售后规则公示与实际执行一致。
涉及业务环节:营销/直播带货/商品详情页/自有品牌
影响分析:总局在案情评析中直接点名“私域直播运营主体”,明确自建 App 内直播、社群直播、小程序直播与公域直播同责同罚;被罚 40 万元的“有享猫”案违规形态为夸大功效、虚构科研机构技术支持与专家背书及专利效力、虚假标注为协会指定用品。
应对建议:①在商品上架审核中将“机构背书”“协会指定”“专利功效”三类宣称列为强制举证项,无证明材料不得上线;②建立医疗用语与数据化宣称词库并嵌入机审,覆盖详情页、包装文案与直播口播;③自有品牌与代工商品的宣称走统一审核库;④私域直播场景(App 内直播、社群、小程序)纳入与公域直播同等的审核与留痕要求。
涉及业务环节:营销/内容生产/客服/直播
影响分析:中央网信办点名豆包、元宝、千问、文心一言四家头部平台,要求严把原始语料审核、严格限制违规输出、强化 AI 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落地;七类典型案例中“AI 数字人进行虚假宣传带货误导老年人”“智能体封面和对话含淫秽色情信息”被明确点名。
应对建议:①凡使用 AI 生成商品主图、详情页文案、营销海报或客服话术的,须落实《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与 GB 45438-2025 的显式标识与隐式元数据标识,日志留存不少于六个月;②数字人直播须持续向消费者提示并取得被仿冒形象主体单独授权;③自查范围覆盖第三方 AI 组件的默认展示内容与对话输出,不能仅审自有内容。
涉及业务环节:算法/技术/配送调度/定价
影响分析:《智能体应用安全基本要求》强制性国标推进,治理重心已从管控模型输出内容转向约束自主执行行为,以身份、权限、工具、审计为抓手实现可授权、可约束、可追责;即时零售的派单、运力调度、履约路径规划与动态定价本身即属算法备案范围。
应对建议:①按身份(每个智能体含第三方组件须有唯一可追溯标识)、权限(最小必要限定数据范围与可执行动作)、工具(外部插件与 API 建立准入清单与安全评估)、审计(全量操作日志可事后还原)四抓手盘点智能体台账;②按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调度决策类分别完成算法备案并悬挂备案号;③核心算法版本迭代、模型替换、目标函数调整的须重新评估并判断是否变更备案。
涉及业务环节:线上运营/营销活动/商品详情页/结算
影响分析:遂溪县案认定六款团购套餐划线价因线上线下均无真实成交构成价格欺诈(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和第十九条第三项);同期外卖打包费乱象(强制加购餐盒、选定辣度后打包费由 1 元涨至 3 元、加购后仍重复收取)涉及价外加价与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收费。
应对建议:①划线价须关联可查询的本平台历史成交记录,清理“供应商指导价”“市场参考价”类无成交依据展示;②套餐原价不得简单累加单品价格,除非各项单品确曾单独成交;③包装费、配送费、分拣费须在结算前前置明示且金额固定,不得在选定商品属性后变动,不得重复收取;④大促前留存活动前成交价格数据作为折扣基数举证;⑤监控优惠券失效、起购量限制、规格差异导致的低标高结。
涉及业务环节:线上运营/商品详情页/供应商管理
影响分析:惠州两案把网络食品销售的高发违规一次性点齐:使用医疗用语(血细胞再生、抗炎修复、免疫系统、补脑增强记忆力)触发《广告法》第十七条;数据化宣称(28 天实测、+64%、100% 受试者)无检测报告支撑构成第二十八条虚假广告;虚构商品成交量违反《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与前两项并罚。
应对建议:①建立医疗用语与数据化宣称词库并嵌入上架机审;②对销量、评价、复购等展示数据的计算逻辑做真实性核验;③在供应商准入承诺函中要求其对提供的宣传素材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赔偿;④保健功效与疗效宣称(降农残、降嘌呤、消炎镇痛、增强免疫)一律禁止用于普通食品。
涉及业务环节:法务/合规/商户治理/供应商管理
影响分析:《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明确:依托网络平台经营的小微商户,若平台已针对商户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制定规则并完成合规审计和影响评估,商户可直接沿用、无需重复开展;监管解读明确“减负不减责”,简化的是履行方式而非义务底线。
应对建议:①在招商入驻环节为小微商户提供统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模板,并统一开展合规审计与影响评估,在数据处理协议中约定商户沿用平台规则;②在供应商与区域合作方的 DPA 中明确其是否落入小型处理者范畴、是否适用简化措施;③以该《规定》列举的“简化后仍须保留的底线项”为对照基线,核验朴朴隐私政策与告知同意机制全覆盖;④平台自身不适用简化通道,不得援引该规定降低自身义务标准。
本板块针对与朴朴超市业务最相关的五项合规焦点,逐篇展开监管要点、对业务的映射与可落地控制清单。
监管要点:兴国县对美团外卖区域运营方的处罚,将平台责任从“形式审核(静态收集资质)”推进到“实质审查+动态管控”。核心判断是——资质许可须与上架品类逐项匹配,且须持续复核,而非一次性上传。
业务映射:朴朴前置仓上架品类横跨生鲜、冷食、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等,每类对应不同许可范围;若资质与品类脱钩,即构成与本案同类风险。动态管控还意味着商户许可到期、经营范围变更须实时触发下架或预警。
控制清单:①建“经营资质—上架品类”强绑定映射规则;②资质到期前 N 日自动预警并暂停相关商品上架;③对冷食、生鲜等高风险类目增加人工复核节点;④留存实质审查记录(核验时间、核验人、依据)以备举证;⑤对存量商户/供应商开展一轮资质复核。
监管要点:云县超市案表明“有资质、有单据”仍不足以免责,须取得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或自建快检;GB 2763-2026 已实际用于判定,不合格集中于二氧化硫残留与农兽药残留(噻虫嗪、噻虫胺、五氯酚酸钠、联苯菊酯)。
业务映射:前置仓生鲜单品(龙眼、生姜、黄鳝、荷兰豆、螺丝椒、冰糖橙等)正是高频风险品类;线上批次与线下实物须可一键对应,否则下架召回链路断裂。
控制清单:①二氧化硫残留与农兽药残留纳入入库快检必检项;②供应商准入标准与承诺函更新至 GB 2763-2026/GB 2760-2024;③对高风险单品设“批次检验合格或快检合格”硬门槛;④建一品一码溯源,支持按批次一键下架召回;⑤快检不合格品阻断上架并自动通知采购与品控。
监管要点:太白县虚构划线价案认定“无真实成交支撑的被比较价格”即构成价格欺诈;东莞口腔案中团购折扣与划线价无活动前成交记录亦被罚。线上线下口径须一致。
业务映射:朴朴 App 内的划线价、原价、参考价、历史低价、团购折扣均须有可举证的真实成交记录;双节大促为价格监管高发期。
控制清单:①核查全部价格展示字段的真实成交依据并留档;②清理“全网最低价”“史上最低”等绝对化用语并纳入反垄断审查;③动态定价/差别定价规则向用户明示;④大促前完成促销价专项自查与规则公示;⑤建立价格展示变更审批流。
监管要点:专项行动单点名“个性化广告关闭选项”“用户画像告知”;上海金融专项整治将“未妥善处理用户投诉”纳入违规。隐私政策与实际行为不一致是高频查处项。
业务映射:朴朴会员营销、个性化推荐、客服工单均属个保范围;第三方 SDK 列表与共享目的须与实际一致;投诉处理须有闭环。
控制清单:①提供个性化推荐/广告便捷关闭入口并留存操作日志;②核对隐私政策与实际收集行为一致性;③建第三方 SDK 清单与共享目的映射并季度复核;④客服投诉纳入个保闭环,设处置 SLA 与台账;⑤《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下完成数据分类分级与年度评估排期。
监管要点:算法备案五类中的调度决策类明确含外卖派单与运力调度;生成式 AI 对外服务须训练数据合规、内容全量审核、添加 AI 标识;智能客服国标要求转人工可达且经营者对 AI 回复负责。
业务映射:朴朴派单、路径规划、商品推荐、搜索排序均需评估备案/登记路径;对外 AI 营销素材须标识;智能客服承诺性回复须可追责。
控制清单:①梳理 AI 与算法清单,判定备案或登记路径并公示编号;②对外 AI 生成素材落实内容标识与合规复核;③对标国标优化客服转人工路径与回复责任归属;④算法治理框架纳入个性化推荐关闭权与算法透明度。
监管要点:《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将风险评估常态化,重要数据处理者须每年度评估,并在数据泄露、系统重大升级、业务重大调整、数据跨境、合作方重大变更五类情形下触发专项评估。
业务映射:朴朴交易、位置、画像等数据须识别是否落入“重要数据”或超大规模个人信息,并据此设定评估频率与管控强度;合作方变更须纳入评估触发。
控制清单:①开展数据资产盘点与分类分级;②识别重要数据并排定年度评估;③建立五类专项评估触发响应机制;④评估结果与整改纳入管理层汇报;⑤对重要数据设访问审计与加密存储。
监管要点:工信部与公安部通报反复点名“第三方 SDK 违规收集”“隐私政策与实际行为不一致”;SDK 是个人信息外泄与超范围收集的高频通道。
业务映射:朴朴 App 集成的推送、统计、支付、营销 SDK 均可能超出声明目的收集信息;须建立 SDK 清单—共享目的—数据类型映射并季度复核。
控制清单:①建立第三方 SDK 清单与共享目的映射;②审查各 SDK 权限申请与数据回传范围;③与 SDK 提供方签署 DPA 并界定留存期;④季度复核清单一致性;⑤对高风险 SDK 设替换或下架预案。
监管要点:中秋、国庆双节为价格与促销监管高发窗口,虚构划线价、绝对化用语、无成交支撑的“秒杀/补贴价”是重点查处对象。
业务映射:朴朴双节大促的划线价、原价、团购折扣、满减玩法均须有可举证依据;补贴策略须做反垄断边界评估。
控制清单:①核查全部价格展示字段的真实成交依据;②清理绝对化用语并纳入反垄断审查;③秒杀/补贴价须有活动前成交或均价依据;④建立价格展示变更审批流;⑤免密支付/自动续期显著告知且可取消。
本板块逐领域引述当前有效、与朴朴业务直接相关的关键条文,供内部对照自查。
· 重要数据处理者应当每年度开展风险评估(第五条)。
· 重要数据安全状态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数据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及时对发生变化及其影响的部分开展风险评估(第五条)。
· 触发专项评估的五种情形:数据泄露事件、系统重大升级改造、业务重大调整、数据跨境流动、合作方重大变更。
· 有关主管部门开展检查不得向被检查的重要数据处理者收取费用(第四条)。
· 重要数据处理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第八条)。
·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最小必要原则)。
·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关闭个性化推荐与广告的方式。
· 处理超过 1000 万人个人信息的处理者,应当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合规审计。
· 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如行踪轨迹、住址)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 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等情况进行核查,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 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行为,平台应履行相应的管理责任,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为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判定依据。
· 抽检不合格项目(噻虫嗪、噻虫胺、五氯酚酸钠、联苯菊酯等)均须对照本标准限量值判定。
·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并保存凭证(《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
· 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价格欺诈)。
· 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收部分,并处以罚款。
· 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提供者应当明确并公开其服务的适用人群、场合、用途,指导使用者科学理性认知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
· 生成式 AI 对外提供服务须进行安全评估与算法备案,训练数据合法合规,生成内容全量审核,添加 AI 标识。
· 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用户过分依赖或沉迷,并标识深度合成内容(《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 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备案手续并公示编号。
· 应当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提供关闭个性化推荐的选项。
· 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管或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结合本期风险研判,给出分三阶段、可落地的合规加固路线,作为内部排期基线。
| 阶段 | 时间窗 | 重点任务 | 交付物/里程碑 |
|---|---|---|---|
| 第一阶段:应急加固 | 第 1–30 天 | 资质—品类映射校验上线;生鲜高频风险项入库快检;划线价真实成交依据核查;隐私政策—行为一致性自查 | 资质到期预警机制;快检硬门槛;价格展示合规清单;个保自查报告 |
| 第二阶段:体系搭建 | 第 31–60 天 | 数据分类分级与重要数据识别;算法清单备案/登记;AI 生成素材标识与审核节点;客服转人工与回复责任机制 | 年度风险评估排期;算法备案编号公示;AI 内容标识规范;客服责任归属制度 |
| 第三阶段:长效治理 | 第 61–90 天 | 第三方 SDK 清单季度复核;个性化推荐/广告关闭入口与日志;行业水位差距闭环;关联延伸风险叠加监控 | SDK 治理台账;关闭入口操作日志;差距分析闭环;跨部门合规治理例会机制 |
下表将六大领域关键控制点转化为可排期的内部自查表。状态采用“建议口径”(建议启动 / 待建 / 待核查 / 进行中 / 部分存在),便于后续据实更新;责任归属与目标时间窗供跨部门对齐,建议每月滚动复核一次,并将完成进度回填本表。
| 领域 | 关键控制点 | 当前状态(建议口径) | 责任归属建议 | 目标时间窗 |
|---|---|---|---|---|
| 数据合规 | 数据分类分级与年度风险评估 | 建议启动 | 数据安全团队 | 第 1 月 |
| 数据合规 | 第三方 SDK 清单与共享目的映射 | 建议启动 | 客户端/安全 | 第 2 月 |
| 数据合规 | 个性化推荐/广告关闭入口与日志 | 部分存在 | 产品/客户端 | 第 2 月 |
| 数据合规 | 隐私政策—实际行为一致性核查 | 待核查 | 法务/合规 | 第 1 月 |
| 个人信息 | 客服投诉纳入个保闭环(SLA+台账) | 待建 | 客服/合规 | 第 3 月 |
| 个人信息 | 用户画像告知与撤回同意可达性 | 部分存在 | 产品/合规 | 第 2 月 |
| AI合规 | AI 功能清单与备案/登记路径梳理 | 建议梳理 | 算法/法务 | 第 1 月 |
| AI合规 | 对外营销素材 AI 标识+复核节点 | 待建 | 营销/合规 | 第 2 月 |
| AI合规 | 智能客服转人工入口与责任归属 | 待对标 | 客服/产品 | 第 3 月 |
| 算法合规 | 调度/推荐算法备案与编号公示 | 建议梳理 | 算法/法务 | 第 1 月 |
| 算法合规 | 个性化推荐关闭权与算法透明度说明 | 部分存在 | 产品/合规 | 第 2 月 |
| 算法合规 | 算法公平性/反垄断自查(差别待遇) | 待建 | 法务/算法 | 第 3 月 |
| 平台合规 | 经营资质—上架品类逐项映射校验 | 建议启动 | 运营/合规 | 第 1 月 |
| 平台合规 | 资质到期自动预警与下架 | 待建 | 运营/技术 | 第 2 月 |
| 平台合规 | 营销文案反垄断审查/绝对化用语清理 | 进行中 | 营销/法务 | 第 2 月 |
| 产品合规(食品安全) | 入库快检覆盖农兽药与添加剂残留 | 建议强化 | 品控/采购 | 第 1 月 |
| 产品合规(食品安全) | 批次检验/快检合格硬门槛与一键召回 | 待建 | 品控/技术 | 第 2 月 |
| 产品合规(食品安全) | 一品一码溯源与批次对应 | 部分存在 | 供应链/技术 | 第 3 月 |
| 价格合规 | 划线价/原价真实成交举证留档 | 待核查 | 运营/合规 | 第 1 月 |
| 价格合规 | 免密支付/自动续期显著告知可取消 | 待核查 | 产品/法务 | 第 2 月 |
本板块对本期重点案例作延伸剖析,提炼对朴朴超市可直接复用的控制启示。
本案核心启示是平台责任的“穿透性”:区域运营主体、合作仓、授权服务商均不能成为免责挡箭牌。对朴朴而言,须将区域服务商与合作仓纳入资质实质审查与动态管控,并以合同与日常管理实现责任穿透;单纯以“非直营”抗辩,在现行执法口径下不成立。
“有资质、有单据”不足以免责,仍须取得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或自建快检——这是生鲜电商食安合规的底线。朴朴应将二氧化硫残留与农兽药残留纳入入库快检必检项,并建立“批次合格或快检合格”硬门槛;线上批次与线下实物须可一键对应,否则抽检不合格将直接牵连平台整体而非单店。
无真实成交支撑的被比较价格即构成价格欺诈,不因包装为“参考价”“指导价”而改变定性。朴朴 App 内所有划线价、原价、历史低价、团购折扣均须有可举证的真实成交记录;建议建立“展示—成交”可举证链路,并将价格展示变更纳入审批留痕。
食用农产品宣称“无硫”却检出二氧化硫,构成对商品质量的虚假宣传,与食安、广告法双重关联。朴朴商品标题、详情页的“无添加”“零添加”“有机”等定性表述须有检测或认证支撑,不得为流量在文案中作无法举证的质量承诺。
监管将“未妥善处理用户投诉”纳入违规判定,意味着投诉处置时效与闭环已成为个保合规的组成部分。朴朴应将客服投诉纳入个保闭环,设处置 SLA 与台账,避免“投诉无响应”成为独立的违规事实。
通报高频点名为“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超范围收集”“强制频繁索权”,SDK 是主要通道之一。朴朴应建立第三方 SDK 清单—共享目的—数据类型映射,季度复核一致性,并对高风险 SDK 设替换或下架预案。
公安侧通报侧重生物识别、精准位置、通讯录等敏感信息的违规收集,与《个人信息保护法》敏感信息单独同意直接对应。朴朴对行踪轨迹、收货地址等敏感信息须取得单独同意并加密存储,最小必要地限定使用场景。
新国标已不是“纸面标准”,而是直接作为农残超标判定的依据,不合格集中于噻虫嗪、噻虫胺、五氯酚酸钠、联苯菊酯等。朴朴供应商准入标准与承诺函应引用最新国标,并对高频风险单品设专项监测。
境外监管将个性化推荐关闭权与算法透明度确立为平台义务,对出海业务形成同源约束。朴朴若开展跨境或接入境外生态,应以“个性化推荐关闭权+算法说明”为基线,降低跨境责任传导风险。
倒卖 9.4 万条业主信息被判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30 万元,刑事责任远高于行政罚款。平台内部权限管控与防内鬼机制不可或缺,数据访问须留审计、按岗授权、异常导出即预警。
下表将关键监管节点与内部排期对齐,供跨部门排期基线参考。
| 时间窗 | 监管 / 内部节点 | 朴朴应对动作 |
|---|---|---|
| 即日起 | 《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已施行(8/20) | 排定重要数据年度评估与五类专项评估触发机制 |
| 9 月内 | 双节(中秋、国庆)前价格与食安集中整治窗口 | 完成划线价真实成交核查与生鲜快检强化专项自查 |
| 第 1 月 | 资质—品类映射校验与资质到期预警上线 | 经营资质—上架品类强绑定,到期自动暂停上架 |
| 第 1 月 | 数据分类分级与隐私政策—行为一致性自查 | 输出个保自查报告与整改清单 |
| 第 2 月 | 生鲜高频风险项入库快检硬门槛落地 | 二氧化硫/农兽药残留必检,不合格阻断上架 |
| 第 2 月 | AI 功能清单与备案/登记路径梳理完成 | 对外 AI 素材标识+复核节点上线 |
| 第 2 月 | 算法备案编号公示与关闭权可达性核验 | 调度/推荐算法备案信息与实际一致 |
| 第 3 月 | 客服投诉纳入个保闭环(SLA+台账) | 投诉处置时效与闭环纳入合规考核 |
| 第 3 月 | 智能客服转人工入口与回复责任机制 | AI 承诺性话术纳入既有审核库 |
| 第 3 月 | 一品一码溯源与批次对应建成 | 支持按批次一键下架召回 |
| 第 61–90 天 | 第三方 SDK 清单季度复核机制固化 | 形成 SDK 治理台账与关闭入口日志 |
| 常态化 | 行业水位差距滚动复核(建议月度) | 将差距自评估矩阵进度回填并上报 |
本板块供内部搭建合规治理框架参照,可按实际组织情况裁剪。
总体原则:以“业务嵌入、证据闭环、责任穿透”为合规治理主线。合规不应是事后审查,而应前置于产品设计、供应商准入与营销上线环节;每一项控制点都须可举证、可复核、可追溯。
组织职责建议:设合规牵头部门统筹六大领域,数据/个人信息由数据安全团队主责、法务协同;AI 与算法由算法团队主责、法务审定;平台与价格由运营主责、法务反垄断审查;产品(食安)由品控主责、采购与供应链配合;各业务负责人对本领域首责。
机制建议:建立“月度差距自评估矩阵复核+季度第三方 SDK 与隐私政策一致性复核+年度重要数据风险评估”的三层节奏;重大监管动态(如本办法施行、专项行动通报)24 小时内进入评估,72 小时内形成控制点更新建议。
证据与考核:将“资质动态预警覆盖率、快检硬门槛拦截率、个性化关闭入口可用率、投诉闭环率、价格展示合规率”纳入业务与合规双向考核,避免合规目标与业务 KPI 脱节;所有控制点留存操作日志与审批记录以备举证。
本板块将分散的合规议题跨领域联动,识别风险叠加点与治理复用机会。
1. 数据合规 × 算法合规:算法备案信息须与实际数据处理行为一致;个性化推荐关闭权既是算法合规也是个保合规的交叉点,应统一治理而非分头应对。
2. 价格合规 × 平台反垄断:“全网最低价”“低于成本销售”等促销话术同时触发价格法与反垄断审查;补贴策略须做竞争法边界评估,避免规模化低于成本销售。
3. 产品合规 × 平台合规:即时零售线上店铺被直接标注为抽样单位,意味着平台对入驻商户商品承担同等追溯责任,资质审查与食安快检须打通数据链路。
4. AI合规 × 客服责任:智能客服国标明确经营者对 AI 回复负责,AI 生成营销素材须标识+审核,AI 与人工的责任边界须在制度与系统中同时落位。
5. 境内 × 境外外溢:欧盟 DSA/DMA 将 ChatGPT 列为超大型搜索引擎、强化平台责任,国内出海业务需评估责任传导,同步提升算法透明度与个性化推荐关闭权。
6. 食安 × 数据:批次快检与一品一码溯源本质是数据治理问题——能否在抽检通报后数分钟内定位同批次商品并下架,取决于商品主数据是否打通采购、仓储、前端展示。
7. 资质 × 算法:商户资质动态预警若与调度算法联动,可在资质失效时自动暂停该商户订单分发,将“实质审查”从人工巡检升级为系统硬约束。
8. 个保 × 营销:会员营销的个性化推荐/广告既是增长工具也是个保高风险点;建议将“关闭个性化”作为营销漏斗的可选项而非事后补救,降低通报概率。
1. 按山东通报的五类固定问题项对朴朴 App 开展一轮个人信息合规自查,重点验证个性化推荐关闭入口真实生效、清理无关场景的权限与自启动关联启动,并以 4 周为倒排期限建立整改留痕机制(北京从通报到全网下架仅约 4 周)。
2. 以重庆大渡口前置仓专项检查的六项清单为模板,按点位建立自查台账:三方平台亮证一致性、冷藏冷冻温湿度连续留痕、临期自动提示与到期强制下架、进货查验与电子台账可追溯、配送时效与七日无理由退货实际履约效率。
3. 对商品详情页、包装文案与直播口播开展宣称合规专项:将医疗用语词库与数据化宣称词库嵌入上架机审,把“机构背书”“协会指定”“专利功效”列为强制举证项,并覆盖自建 App 内直播、社群直播、小程序直播等私域场景。
4. 完成价格展示三项举证准备:划线价关联可查询历史成交记录、套餐原价逐单品核验成交史、包装与配送费在结算前前置明示且金额固定;同步监控优惠券失效与规格差异导致的低标高结。
5. 启动智能体与算法台账盘点:按身份、权限、工具、审计四抓手梳理已接入的第三方 AI 组件,按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调度决策类分别核验算法备案状态与备案号悬挂位置,并明确核心算法迭代后的重新评估与变更备案触发条件。
1. 情景一(基准):双节前监管集中整治价格与食安,平台完成划线价自查与食安快检强化即可平稳过渡;建议 9 月内完成一轮全量专项自查。
2. 情景二(收紧):若通报案例中再现平台型主体责任,可能触发针对即时零售的专项检查,资质实质审查与动态管控将成为必查项,应提前建成映射与预警。
3. 情景三(立法):《大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若出台“守门人”义务,平台数据合规将从“达标”升级为“主动治理”,建议预研对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
4. 情景四(出海):欧盟 DSA/DMA 外溢叠加国内算法治理,跨境与境内业务宜共用一套算法透明度与个性化推荐关闭权框架,降低合规重复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