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日报 · 每日监管与合规动态简版

合规资讯日报

DAILY COMPLIANCE BRIEF
— 昨日监管动态汇总 · 六大合规领域 · 朴朴超市业务专题 —
2026年9月1日
朴朴超市 · 法务合规部
守护合规底线 · 支撑业务决策

目 录

  1. 一、今日综述
  2. 二、六大领域动态回顾
  3. 三、监管通报与处罚汇总
  4. 四、朴朴超市业务专题
  5. 五、明日前瞻

一、今日综述

本期核心观点
  1. 9 月 1 日三部网信领域规章同日施行,形成近期最密集的合规节点:《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网信办、公安部令第 25 号)首次为处理不满 10 万人个人信息的小型处理者开辟简化合规通道;《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五部门令第 23 号)将 MCN 机构纳入登记、备案与分类分级管理,平台须在机构入驻后 30 个工作日内报省级网信部门备案;《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十部门令第 22 号)确立电子提单、电子仓单法律效力与数据出境豁免情形。三者分别对应“减负”“准入”“流通”三条主线。
  2. 国家网络安全通报中心 9 月 1 日通报 42 款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移动应用,违规集中于未公开收集规则(10 款)、未经用户同意收集(27 款)、未同步告知敏感信息收集目的(10 款)、超必要范围收集位置通讯录短信(7 款)八类问题;上期通报的 35 款经复测仍有 5 款存在问题,相关分发平台已予以下架——通报已从“点名”进入“复测下架”的闭环阶段。
  3. 2026 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新闻发布会 9 月 1 日在京举行,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副局长王丽宏系统披露人工智能五大安全风险:技术先天脆弱性、模型能力跃迁颠覆传统安全范式、应用形态从“回答问题”走向“执行任务”、误用滥用恶用、技术霸权风险。宣传周将于 9 月 14 日至 20 日举办,采用“1+15”论坛架构,其中“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个人信息保护”“汽车数据安全”等分论坛与平台业务直接相关。
  4. 平台内容治理出现跨部门协同新样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报“香港大药房”网店违规营销案,“透骨膏”等日用品被包装成港药宣称缓解疼痛,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京东、拼多多、小红书、抖音、快手共下架店铺 35 家、违规商品链接 3318 个。该案揭示品牌授权与商标资质核验已成为平台不可回避的实质审查义务。
  5. 价格合规出现地方法规层面的强约束信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明确规定,除鲜活、季节性、积压商品外,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方式使实际价格低于自身生产经营成本,违者最高可处 100 万元罚款。对以补贴换增长、以低价抢市场的即时零售平台构成直接警示,广东为朴朴核心市场之一。

二、六大领域动态回顾

1. 数据合规

国家网络安全通报中心通报 42 款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移动应用

2026-09-01 发布 | 国家网络安全通报中心(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

【要点】根据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 2026 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公告》,经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42 款移动应用存在一项或多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共涉八类问题:未公开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10 款,含《有来医生》《114 挂号 号百就医服务》等);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27 款);未完整准确告知或告知与实际不一致(1 款);未列明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种类目的方式及接收方名称联系方式(4 款);申请打开权限或收集敏感信息时未同步告知目的(10 款);超出必要范围在无关场景收集位置、通讯录、短信(7 款);未提供有效注销账号功能(2 款);未建立公布个人信息安全投诉举报渠道(2 款)。上期通报的 35 款经复测仍有 5 款存在问题,相关移动应用分发平台已予以下架。检测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3 日至 8 月 7 日。

解读:八类问题中“未同步告知权限目的”“超必要范围收集”“无有效注销入口”“无投诉举报渠道”四项属零售类 App 高频风险点,且与工信部通报口径高度一致。建议以这八类为基准对朴朴 App 逐项自查:权限申请时的目的同步告知是否到位、位置与通讯录收集是否与场景相关、注销入口是否真实可用(而非仅页面存在)、投诉举报渠道是否在隐私政策中显著公布且可达。复测下架机制意味着整改不能停留在提交报告,须经得起二次验证。

《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9 月 1 日施行(网信办、公安部令第 25 号)

2026-09-01 施行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要点】《规定》明确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指处理不满 10 万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支持其采取与规模、能力相当的简化措施。简化内容涵盖四个层面:一是规则简化——处理规则至少应包含处理者名称、权利受理部门或人员及联系方式、处理目的方式、信息种类与保存期限;线下收集可通过经营场所张贴公告公开,线上可通过服务协议、弹窗或网站公告公开。二是集中简化——园区、产业基地、商业物业等服务管理单位可为其范围内开展相同线下业务的小型处理者统一制定并公开处理规则,被列明且同意遵守的可不再单独制定。三是告知简化——同时满足“处理非敏感个人信息且为提供产品服务所必需”与“不向其他处理者提供且不对外公开”两项条件的,可仅通过公开处理规则履行告知义务,但须以加粗、放大字号、标记颜色等显著方式提示。四是出境与审计简化——明确小型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时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标准合同、通过认证的条件;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在认证有效期内可免予开展合规审计。

解读:朴朴用户规模远超 10 万人,本身不适用本《规定》的简化通道,但该规定的反向价值极高:其列举的“简化后仍须保留的底线项”正是监管认定的个保最小核心义务,可作为朴朴隐私政策的对照基线。更具实操意义的是供应商与区域合作方治理——若朴朴与小型服务商、社区合作点共享或由其收集用户信息,该合作方可能落入小型处理者范畴,须在数据处理协议中明确其是否适用简化措施,并核实其处理规则是否达到法定最低内容要求,避免合作方合规标准低于平台自身而形成短板。

《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9 月 1 日施行;上海金融 App 专项整治、川渝 App 通报同步推进

2026-09-01 施行 | 国家网信办等十部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重庆市、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要点】《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十部门令第 22 号)自 9 月 1 日施行,明确电子提单、电子海运单、电子仓单等电子单证的法律地位,要求可靠的电子单证系统实现信息全程可追溯、不可篡改并识别签发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国际贸易、跨境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电子单证数据向境外提供,符合“不包含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或“所涉个人信息仅为签发、转让、质押电子单证或行使权利所必需”两种情形之一的,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标准合同或通过认证。同期,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联合上海金融监管局开展金融领域 App(SDK)专项整治,覆盖银行、保险、汽车金融机构,发现 52 款 App(SDK)存在未明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未妥善处理用户投诉等七大类问题,并召开专题通报会要求 16 家金融机构闭环整改。重庆市、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8 月 31 日联合通报川渝两地侵害用户权益 App 名单(2026 年第六期),16 款 App/小程序未完成整改,须于 9 月 9 日前完成整改落实。

解读:电子单证规定对即时零售的供应链单据、仓单电子化具有直接适用价值:若朴朴推进供应商对账单、入库单、仓单的电子化改造,可参照“可靠电子单证系统”的八项可靠性评价因素(运行规则、数据完整性保障、电子签名可靠性、防未授权访问、软硬件安全性、运行稳定性、灾难恢复、独立审计频次)建设系统,使电子单据具备可举证效力。上海金融专项整治的“七大类问题”中“未妥善处理用户投诉”被单列,提示投诉处置闭环已正式成为个保合规的独立判定项,朴朴客服工单的响应时效与处置留痕应纳入个保合规台账。川渝通报给予 9 天的整改窗口,提示各地通管局的整改期限已从 15 个工作日压缩至 10 个自然日以内。

2. AI合规

2026 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中央网信办系统披露人工智能五大安全风险

2026-09-01 发布 | 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

【要点】9 月 1 日上午,2026 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王丽宏表示,当前人工智能领域主要面临五方面安全风险挑战:一是技术先天脆弱性难以根除,深度学习算法可解释性欠缺、推理过程不透明,微小输入扰动即可导致错误结果,训练数据来源复杂可能引入偏见歧视;二是模型能力跃迁颠覆传统安全范式,前沿模型漏洞挖掘能力大幅跃升,降低攻击门槛,近期多家科技巨头曝出智能体绕过沙箱、规避安全边界、越权访问生产系统等失控事件;三是应用形态快速演进,人工智能正从“回答问题”走向“执行任务”,安全风险从“生成有害信息”向“自主实施行动”跃升,高权限终端智能体掌握系统级权限、可跨网络调用文件与工具,大量“技能”插件被确认存在安全风险;四是误用滥用恶用风险凸显,可被用于输出违法有害信息、降低高伦理风险领域门槛;五是全球面临技术霸权风险。王丽宏同时介绍,2026 年网安周将于 9 月 14 日至 20 日举办,采用“1+15”论坛架构,分论坛涵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人工智能赋能网络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电子产品信息清除、开源软件供应链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汽车数据安全等主题。

解读:“从回答问题走向执行任务”这一判断对朴朴的 AI 应用边界具有直接指导意义:若平台引入智能体(Agent)类能力用于自动补货、自动定价、自动客服处置或自动工单流转,其风险等级已从内容合规升级为行动合规,须设置权限边界、操作审计与人工兜底三道闸门,避免“智能体越权”转化为实际业务损失。网安周分论坛中“个人信息保护”“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两场宜安排法务与算法团队参加,作为年内监管口径的直接获取渠道。此外,第三点提及的智能体“技能”插件供应链风险,同样适用于平台接入的第三方 AI 组件,应纳入供应商安全评估范围。

上善水利大模型通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成为首个完成备案的水利行业大模型

2026-09-01 发布 | 水利部信息中心

【要点】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经中央网信办和北京市委网信办审查,水利部信息中心组织研发的上善水利大模型通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备案名“水信息”大模型,备案号 Beijing-ShuiXinXi-202606250243,成为首个完成备案的水利行业大模型。该模型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研发,已在流域防洪、河湖库智能监管、水利工程智能运管等场景实战应用。此前 7 月 15 日国家网信办公布 7 款手机端侧生成式 AI 服务备案信息;截至 8 月 24 日北京累计 296 款生成式 AI 服务完成备案,浙江 99 款、山东 51 款,行业垂直大模型备案持续破冰。

解读:行业大模型备案持续放量,进一步坐实“先备案后上线”的监管节奏,且垂直行业模型已进入常态化审批。对朴朴的启示有二:其一,若自研或微调用于选品、销量预测、智能客服的模型并对外提供服务,须履行备案;若仅调用第三方已备案模型 API,仍须按各地网信办要求完成登记并公示编号,不能以“底层模型已备案”为由豁免。其二,需注意行业模型完成网信备案不等于取得行业准入——若 AI 能力触及医疗健康宣称、金融支付等强监管领域,仍须另行判断行业资质,两条线不能混同。

3. 算法合规

《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10 月 1 日施行:算法安全主体责任首次纳入公安监督检查范围

2026-10-01 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76 号

【要点】《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于 2026 年 8 月 6 日由公安部部长王小洪签署公布(公安部令第 176 号),自 10 月 1 日起施行,同时废止 2018 年《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151 号)。办法共 23 条,监督检查对象从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扩展至网络运营者、数据处理者、个人信息处理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网络产品服务提供者等。第七条明确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十一项,其中第(九)项为“是否依法落实算法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算法推荐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这是算法安全主体责任首次被明确列入公安机关监督检查范围。第九条规定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的网络运营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公安机关应当每年开展一次现场检查。第十九条明确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发生安全事件的,可对网络运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解读:该办法标志着“网信+公安”双线检查格局正式成型:网信部门主算法备案与内容治理,公安机关主监督检查与执法处罚,且算法安全主体责任成为公安侧的明确检查项。朴朴须在 10 月 1 日前完成两项准备:一是核实自身网络定级是否达等保三级,若达标则每年至少面临一次公安现场检查,须提前建立检查应对台账;二是将派单、运力调度、推荐、搜索排序等算法的管理制度与技术措施文档化,确保被检查时可即时举证“制度+措施+记录”三层证据,而非仅有备案编号。约谈条款指向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意味着合规责任已明确上溯至管理层。

《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9 月 1 日施行:平台须建 MCN 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2026-09-01 施行 | 国家网信办、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令第 23 号

【要点】《规定》共五章三十一条。核心义务包括: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即 MCN 机构)须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登记的经营范围应包含“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表述,已登记的应自施行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平台须与入驻机构签订入驻协议并核验其登记与许可情况,不符合的不得同意入驻;平台须自机构入驻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入驻情况报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备案,变更的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备案;平台须以显著方式在签约账号页面展示所属机构名称,未展示的经提示仍不改正的可限制账号功能、暂停营利权限;第十条要求平台根据机构合规情况、签约账号数量及粉丝总量、账号信用评价等建立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列举十一项禁止行为,含流量造假、编造人设开展虚假或误导性营销、推广假冒伪劣或不符合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服务等。第十九条要求从事网络直播营销的应建立规范的选品机制、纠错机制、合规审核机制与违法行为处置制度。第二十六条明确对违法者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款。

解读:朴朴虽非典型的公众账号内容平台,但只要引入 MCN、达人直播、探店种草等分销推广,即落入“平台信息服务提供者”角色,须履行入驻核验、备案报送、名称显著展示、分类分级管理四项义务。第十九条“直播选品机制、纠错机制、合规审核机制”对生鲜直播带货尤为关键——生鲜商品的产地、等级、保鲜期宣称若无前置审核留痕,一旦发生虚假宣传,平台难以举证已尽审核义务。建议在直播带货流程中固化“选品卡+审核记录+纠错日志”三件套,并将机构资质、商标授权、食品经营许可纳入入驻核验清单。

4. 平台合规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报“香港大药房”网店违规营销案,各平台下架店铺 35 家、商品链接 3318 个

2026-08-31 发布(9 月 1 日全网执行)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要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中医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中发布《关于涉中医药网络违规营销宣传问题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查处两起案件。其一,“香港大药房”网店违规营销案:多家以“香港大药房”名义开设的网店销售“透骨膏”“无湿丸”等产品,经查相关产品系日用品并非药品,但店铺在直播营销中宣称缓解疼痛等功效,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使推销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后,京东、拼多多、小红书、抖音、快手等主要互联网平台共下架无有效商标注册证及香港品牌店授权的店铺 35 家、违规商品链接 3318 个、违规广告 342 条,拦截违规广告素材 460 条,并督促平台完善内部合规管控制度。其二,“百万粉丝医生违规推荐处方药案”:涉及多省份 22 个医疗机构、27 名医生,以健康科普名义违规推荐处方药“排毒清脂颗粒”,相关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逐一核查处置,并商请网信部门下架所有涉事视频。

解读:本案对平台的实质审查义务提出更高要求:下架依据是“无有效商标注册证及香港品牌店授权”,即商标与品牌授权的真实性核验已成为平台义务,而非仅查验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朴朴可据此扩展供应商与商户入驻核验清单,增加商标注册证有效性核验、品牌授权链路核验(授权方是否有权再授权、授权期限与品类范围)、宣称功效与产品实际属性一致性核验三项。同时,“日用品宣称疗效”的违规逻辑与生鲜电商“普通食品宣称保健功效”完全同构,须将此类宣称纳入详情页与直播口播的统一审核库。

2026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9 月启动,25 部门联合部署(国市监质发〔2026〕109 号)

2026-09-01 启动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 25 个部门

【要点】市场监管总局等 25 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 2026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6〕109 号),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9 月,主题为“增强质量技术基础能力 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活动围绕三条主线:一是宣贯质量理念、弘扬质量文化;二是开放质量资源、赋能质量提升,组织企业实验室、生产线、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公众开放,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一站式”服务;三是守护质量安全、优化消费环境,聚焦消费者关切的重点领域和产品,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行动,公开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儿童用品、食品接触产品等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围绕文旅、养老、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电商等民生密切相关领域广泛开展服务质量承诺活动。江苏等省份已于 9 月 1 日同步启动省级活动,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聚焦特色产业开展专业市场质量共治提升行动,排查线上线下质量隐患、查处违法行为。

解读:“质量月”将持续整个 9 月,且明确点名“电商”领域与“线上线下质量隐患”排查,意味着 9 月是产品质量与宣传合规的高发监管窗口,且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朴朴应在 9 月内完成三项动作:一是对生鲜、预包装食品、自有品牌商品开展一轮资质与标签自查;二是核查商品详情页、直播话术中的质量宣称是否有检测报告或认证支撑;三是准备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对外沟通预案,避免在“公开发布典型案例”环节被点名。此外,通知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与专家入企帮扶,可作为平台快检能力建设的外部资源对接窗口。

5. 产品合规(食品安全)

9 月 1 日多地集中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告:农兽药残留与添加剂为高频不合格项

2026-09-01 发布 | 岱山县、安康市、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要点】9 月 1 日三地同步发布抽检通告。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第 4 期通告: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肉制品等 16 类食品 119 批次,合格 115 批次、不合格 4 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农药残留超标——香蕉(噻虫胺、噻虫嗪)、荔枝(除虫脲)、马铃薯(毒死蜱)、进口香蕉(噻虫嗪、噻虫胺)。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第 7 号通告:检出 140 批次合格、10 批次不合格,涉及葱姜料酒山梨酸超标、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萝卜毒死蜱超标、豇豆与西芹及香芹噻虫胺超标、黄豆芽 4-氯苯氧乙酸钠超标、荷叶饼与芝麻酱过氧化值超标。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第 4 期通告:抽检 23 大类食品共 952 批次,合格 905 批次、不合格 47 批次,已要求属地查清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下架并依法查处。

解读:三地通告的高频不合格项高度集中于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除虫脲等农药残留与 4-氯苯氧乙酸钠等非法添加物,与 GB 2763-2026 的判定口径一致。对朴朴的直接启示:一是将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列入叶菜、根茎类、热带水果的入库快检必检项,尤其是香蕉、豇豆、西芹、香芹、黄豆芽、马铃薯已被三地同时点名,应设为高风险单品专项监测;二是黄豆芽检出 4-氯苯氧乙酸钠属非法添加物而非农残,须在供应商准入承诺函中单独列明禁止添加清单;三是餐饮具洗涤剂残留提示前置仓与配送环节的工器具清洗规范同样纳入品控。

北京海淀:餐饮门店 26 份健康证 23 份伪造,行刑衔接移送公安机关

2026-09-01 通报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要点】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一起餐饮从业人员使用伪造健康证上岗案件。经查,海淀区一家餐饮门店共有 26 名人员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岗位,经海淀区卫生健康部门反馈确认,26 份健康证中仅 3 份真实有效,其余 23 份均系伪造;该门店店长多次委托他人为员工办理虚假健康证明,员工未实际体检即取得虚假证件。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涉事员工已补办合法健康证;因制售假证涉嫌刑事犯罪,该局启动行刑衔接机制,将制售、使用虚假健康证的涉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处理。海淀市监局提醒:使用伪造、变造的健康证明本身属治安违法行为,从业人员本人将面临拘留、罚款等治安行政处罚;餐饮经营单位须完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台账,除收集留存健康证明外,务必核验证件真实有效性。同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示,要求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并建议对已公示健康证明中的个人身份信息采取部分物理遮挡等脱敏处理,在保留可核验性的同时保护从业人员个人信息安全。

解读:该案确立两项要点:一是健康证核验从“收集留存”升级为“核验真伪”,平台对入网商户与前置仓直接入口食品岗位人员的健康证,须建立与卫健部门数据或发证机构的核验机制,仅留存复印件已不足以尽责;二是伪造证件一律启动行刑衔接移送公安,行政风险升级为刑事风险。顺义区的脱敏提示则提供了可操作的平衡方案——健康证明公示时对身份证号等个人身份信息做部分物理遮挡,既满足公示要求又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最小必要原则,建议朴朴在员工健康证公示、骑手健康证管理中同步采用。

9 月起 92 项食品相关标准实施;明厨亮灶 AI 抓拍持续产生执法证据

2026-09-01 实施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要点】自 2026 年 9 月起,92 项食品相关标准正式实施,涵盖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标签标识、检验方法等多个类别,食品生产经营须同步更新执行标准与供应商准入口径。同期,“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的 AI 抓拍能力持续产生执法证据:信用广州公示信息显示,广州从化希贤幼儿园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及 2026 年 7 月 2 日被“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 AI 抓拍到厨房出现老鼠活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幼儿园处以 5000 元罚款。此外,市场监管总局新制定《食用油品质检测仪校准规范》等 65 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为食用油品质快速检测设备提供统一计量校准依据,适用于现场快速检测、生产企业质量控制、商超自检等场景。

解读:92 项新标准实施意味着 9 月是标准换版的关键窗口:朴朴须完成供应商承诺函与自检标准的版本更新,将新标准编号写入准入文件,避免使用已废止标准导致的判定争议。明厨亮灶 AI 抓拍被直接采信为处罚依据,提示视频监控已从“管理工具”变为“执法证据源”——若朴朴在前置仓、加工区部署监控,须同步建立监控巡查与异常处置台账,避免形成对自身不利的证据沉淀。《食用油品质检测仪校准规范》则为商超自检提供了计量依据,若平台开展食用油快检,应确认所用设备符合该校准规范,确保检测数据具备可举证的准确性。

6. 价格合规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补贴赠送致实际价格低于成本最高可罚 100 万元

现行有效(2025 年 10 月 11 日修正)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要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第八条明确:除依法降价处理的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从事下列行为,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一)以低于自身生产、经营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二)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方式使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价格低于自身生产、经营成本。2025 年 10 月 11 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修改决定,将第四十六条调整为第四十五条,明确违反第八条第二项(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方式使实际价格低于成本)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办法第六条同时要求降价销售须使用降价标价签、如实标明降价原因原价和现价,并妥善保留降价前记录或核定价格资料以便查证。

解读:这是本期对朴朴业务风险最直接的一条。广东是即时零售竞争最激烈的市场之一,“首单补贴”“满减券”“新人 0 元购”“买赠”等玩法若使商品实际成交价低于自身经营成本,且被认定为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即落入第八条规制范围,最高面临 100 万元罚款。三点应对建议:一是建立补贴活动的成本核算与留档机制,对补贴后的实际成交价与单品经营成本做逐项比对并留存核算表,证明补贴具有正当商业理由(如新品推广、临期处理)而非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二是充分利用第八条对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的除外规定,生鲜品类的降价促销应明确标注商品属性与降价原因(如临期、当日清仓);三是按第六条要求保留降价前的成交记录或核定价格资料,这是应对价格欺诈核查的举证基础。

陕西青峰峡悦豪假日酒店虚构划线价构成价格欺诈,警告并罚款 1000 元

2026-09-01 公开 | 宝鸡市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市监处罚〔2026〕18 号)

【要点】9 月 1 日,宝鸡市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太市监处罚〔2026〕1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陕西青峰峡悦豪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在抖音平台上架酒店房源时,平台划线价采用“客房门市挂牌价+所有附赠服务原价累加”的方式核算,由第三方平台完成标注;但该酒店线上线下均从未以标注的划线价完成真实交易,且部分房源的历史成交价远低于平台标注的划线价,属于虚构划线价(虚假被比较价格)的价格欺诈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案件源自消费者举报,2026 年 7 月 3 日收到举报、7 月 7 日现场核查、7 月 14 日立案、7 月 30 日询问、8 月 5 日调查终结,当事人于 8 月 1 日全面完成整改。因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完成整改、无违法所得,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减轻处罚: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 1000 元。

解读:本案的认定逻辑对零售电商完全适用:划线价的核算方式(挂牌价+附赠服务原价累加)看似有依据,但只要该价格从未真实成交,即构成虚假被比较价格。朴朴应重点核查三类展示价格:一是划线价/原价,须有本平台或本区域内的真实成交记录支撑,不能以“供应商指导价”“市场参考价”替代;二是“历史低价”标签,须基于真实历史成交数据计算而非估算;三是捆绑销售中的“套餐原价”,不得将各项单品价格简单累加得出,除非各项单品确曾以该价格单独成交。本案从举报到结案历时一个月,提示价格展示类违规的查处周期短、证据要求明确,且整改及时可获减轻处罚——建立价格展示的日常巡检与快速下架机制是降低成本的最有效手段。

开学季与专项领域价格提醒告诫密集发布:明码标价、促销比价与赠品标注成重点

2026-09-01 发布 |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要点】9 月 1 日,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依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在收费窗口、门诊、住院部等显著位置全面准确实时公示项目、内涵、计价标准及药品耗材价格,严禁虚假公示、遗漏公示、滞后公示,严禁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标明费用;严禁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超频次变相抬高标准,以及以虚假优惠、虚假比价方式实施价格欺诈。同日,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9 月开学季价格和竞争合规提示,明确要求: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严禁高价商品未标价、标注信息模糊、货签错位、调价后未及时更换价签;防范低价诱骗高价结算、先涨价再打折、虚假折价、虚假标价、不兑现价格承诺;比价宣传须真实可查,不得在降价促销前临时大幅抬价作为打折基数,不得选用无依据无可参照的价格作为减价基准;赠品活动须标注品名数量,标注赠品价值的应标明该赠品在本店当前实际销售价格。

解读:两份提示虽分别面向医疗机构与开学季学生用品,但其列出的价格合规要点与零售电商的展示逻辑完全一致,可直接转化为朴朴的促销自查清单:一是货签对位与调价及时性——线上商品调价后,详情页、搜索列表页、购物车、活动页的展示须同步更新,避免出现“首页标价低于详情页标价”;二是先涨后打的禁止——大促前应留存活动前成交价格数据,作为折扣基数的举证;三是赠品标注——买赠活动须标注赠品品名与数量,若标注价值须为该赠品在本平台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虚标;四是货签错位与规格差异定价——同一商品因规格、等级、产地不同定价不同的,须分别标注明确区分。

三、监管通报与处罚汇总

时间监管机构涉及对象违规事由处置措施来源
09-01国家网络安全通报中心(公安部检测)42 款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移动应用未公开收集规则、未经同意收集、告知与实际不一致、未列明第三方、未同步告知权限目的、超必要范围收集位置通讯录短信、无有效注销、无投诉举报渠道(八类)通报并责令整改;上期 35 款复测仍有 5 款存在问题,相关分发平台已下架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bxjj/2026-09-01/doc-iniqhsee1557691.shtml
09-0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香港大药房”网店违规营销案日用品宣称缓解疼痛等功效,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无有效商标注册证及品牌授权京东、拼多多、小红书、抖音、快手共下架店铺 35 家、商品链接 3318 个、违规广告 342 条,拦截素材 460 条http://www.natcm.gov.cn/fajiansi/gongzuodongtai/2026-08-31/38643.html
09-0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商请网信部门)“百万粉丝医生违规推荐处方药案”以健康科普名义违规推荐处方药“排毒清脂颗粒”涉 22 个医疗机构、27 名医生逐一核查处置;下架所有涉事视频http://www.natcm.gov.cn/fajiansi/gongzuodongtai/2026-08-31/38643.html
09-01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淀区某餐饮门店(健康证造假)26 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中 23 份健康证系伪造,店长多次委托他人代办虚假健康证明行政处罚;启动行刑衔接移送公安,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处理https://news.foodmate.net/2026/09/751886.html
09-01宝鸡市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青峰峡悦豪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抖音平台房源划线价以“门市挂牌价+附赠服务原价累加”核算,线上线下均无真实成交(太市监处罚〔2026〕18 号)警告并处罚款 1000 元(配合调查并整改,减轻处罚)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aigc/bwdt/sjzjxzcf/2026-09-01/doc-iniqhfqk1566527.shtml
09-01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 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026 年第 4 期)香蕉噻虫胺/噻虫嗪超标、荔枝除虫脲超标、马铃薯毒死蜱超标、进口香蕉噻虫嗪/噻虫胺超标下架控制风险、依法查处;7 日内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 个月内报告核查处置https://www.daishan.gov.cn/col/col1229690882/art/2026/art_d8f8abe8c87944f8ad3c7356e5297014.html
09-01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 批次不合格食品(2026 年第 7 号)萝卜毒死蜱、豇豆/西芹/香芹噻虫胺、黄豆芽 4-氯苯氧乙酸钠、葱姜料酒山梨酸、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荷叶饼/芝麻酱过氧化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https://gsj.ankang.gov.cn/Content-2942414.html
09-01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7 批次不合格食品(2026 年第 4 期,抽检 952 批次)抽检 23 大类食品,个别项目不合格即判定不合格(详见通告附件)查清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下架、分析原因整改并依法查处http://scjdglj.chongzuo.gov.cn/gggs/t28090989.shtml
08-31重庆市、四川省通信管理局16 款未完成整改的 App/小程序(2026 年第六期)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等(详见附件名单及川渝地区 App 典型违规案例)通报并要求 2026 年 9 月 9 日前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依法依规处置https://cqca.miit.gov.cn/zwgk/tzgg/gggs/art/2026/art_f34cd6ee9228443a9f96d98d2649b5a9.html
09-01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上海金融监管局52 款金融领域 App(SDK)未明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未妥善处理用户投诉等七大类违规问题召开专题通报会,16 家金融机构参会;要求立行立改、闭环整改、建立长效机制https://shca.miit.gov.cn/xwdt/dtxw/art/2026/art_a249a9acdd8346a0938f05c7943e3e1b.html
08-30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化希贤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AI 抓拍到厨房出现老鼠活动(2025-10-18、2026-07-02 两次)罚款 5000 元https://news.foodmate.net/2026/09/751886.html
09-01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各医疗机构(提醒告诫)价格与收费行为风险(分解重复收费、标价外加价、虚假优惠虚假比价等)发布提醒告诫书;对拒不整改、顶风违法的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https://scjgj.chuzhou.gov.cn/xxfb/bjdt/1104473622.html

本期处罚统计小结

1. 9 月 1 日呈现“规章集中施行+通报集中发布”的双高峰:三部网信领域规章同日生效,同时至少 12 起通报、处罚与提醒告诫在当日公开或执行,是近期监管密度最高的一天。

2. 数据合规层面最值得关注的是闭环机制的确立:42 款通报中明确披露“上期 35 款经复测仍有 5 款存在问题,相关分发平台已予以下架”,通报已从单纯点名进入“通报—整改—复测—下架”的完整闭环,整改质量而非整改回复成为关键。

3. 平台责任呈现跨部门协同特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违规营销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后由各平台执行下架,最终形成 35 家店铺、3318 个链接的处置规模——单一行业的专项治理即可触发全平台同步整改,平台须建立跨品类、跨部门的线索响应机制。

4. 食安处罚呈“高频低额+行刑衔接”双轨:抽检不合格以下架召回与核查处置为主,但伪造健康证等涉及证件造假的行为一律移送公安,行政风险与刑事风险的边界在于“是否涉及伪造证件”。

5. 价格合规的地域性差异值得重视:广东通过地方性法规对“补贴致实际价格低于成本”设定最高 100 万元罚款,远高于一般价格欺诈案件的处罚金额,表明地方立法正成为平台补贴竞争的实质约束,须按经营区域分别建立价格合规基线。

四、朴朴超市业务专题

说明:本板块聚焦与朴朴超市(生鲜电商 / 前置仓即时零售)业务直接相关的监管动态,逐项评估合规风险等级(高 / 中高 / 中 / 低)并给出应对建议。

风险主题采购仓储/加工线上运营配送会员营销用工
个人信息与权限
数据与算法安全中高中高
食品安全与快检中高
价格与促销展示中高
商户与品牌资质中高
直播与内容营销
图1:朴朴超市合规风险热力矩阵(按风险主题 × 业务环节)
资料来源:朴朴超市法务合规部基于公开监管动态内部评估
中高

App 个人信息合规八类问题对照自查(42 款通报) 【风险等级:高】

涉及业务环节:线上运营/会员体系/客户端/客服

影响分析:42 款通报的八类违规中,“未同步告知权限目的”“超必要范围收集位置通讯录短信”“无有效注销入口”“无投诉举报渠道”四项与零售 App 高度重合,且本次已出现复测下架的先例,整改不到位将直接触发下架。

应对建议:①逐项对照八类问题建立自查台账,重点核验权限申请时的目的同步告知;②清理与场景无关的位置、通讯录、短信收集;③验证注销入口真实可用(含注销后数据删除),而非仅页面存在;④在隐私政策显著位置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并确保响应闭环。

广东市场补贴促销的“低于成本”红线(粤价格法办法) 【风险等级:高】

涉及业务环节:线上运营/营销活动/定价策略

影响分析:《广东省实施〈价格法〉办法》第八条明确禁止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采取补贴赠送等方式使实际价格低于自身经营成本,2025 年修正后最高可罚 100 万元。广东为朴朴核心市场,“首单补贴”“满减券”“新人 0 元购”等玩法存在被认定风险。

应对建议:①建立补贴活动成本核算与留档机制,逐项比对补贴后实际成交价与单品经营成本;②留存补贴的正当商业理由说明(新品推广、临期处理等);③充分利用鲜活/季节性/积压商品的除外规定并明确标注降价原因;④按第六条保留降价前成交记录或核价资料。

商品与品牌资质实质核验升级(香港大药房案) 【风险等级:高】

涉及业务环节:商户治理/供应商管理/采购

影响分析:本案下架依据是“无有效商标注册证及香港品牌店授权”,表明商标与品牌授权链路的真实性核验已成为平台义务,且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即可触发全平台同步下架。

应对建议:①在入驻核验清单中增加商标注册证有效性核验;②建立品牌授权链路核验(授权方是否有权再授权、授权期限与品类范围);③核验宣称功效与产品实际属性一致性;④建立跨部门线索响应机制,对监管通报的同类型商品做主动排查。

算法安全主体责任应对公安检查(公安部令第 176 号) 【风险等级:中高】

涉及业务环节:算法/技术/配送调度/线上运营

影响分析:《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10 月 1 日施行,首次将“是否依法落实算法安全主体责任”列入公安监督检查范围,等保三级以上网络运营者每年至少现场检查一次,且可约谈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应对建议:①10 月 1 日前核实网络定级是否达等保三级并准备检查应对台账;②将派单、运力调度、推荐、搜索排序等算法的管理制度与技术措施文档化,形成“制度+措施+记录”三层证据;③准备算法备案编号与实际运行一致性的核验材料;④明确管理层在约谈场景下的应答责任人与口径。

生鲜高风险单品快检清单更新(三地抽检通告) 【风险等级:高】

涉及业务环节:采购/仓储/品控

影响分析:岱山、安康、崇左三地 9 月 1 日通告的不合格项高度集中于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除虫脲及 4-氯苯氧乙酸钠,涉及香蕉、荔枝、马铃薯、豇豆、西芹、香芹、黄豆芽、萝卜等朴朴在售品类。

应对建议:①将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列入叶菜、根茎类、热带水果入库快检必检项;②将香蕉、豇豆、西芹、香芹、黄豆芽、马铃薯设为高风险单品专项监测;③在供应商承诺函中单独列明 4-氯苯氧乙酸钠等非法添加物禁止清单;④同步更新快检设备与检验方法至 9 月新实施的 92 项食品标准。

从业人员健康证真伪核验与公示脱敏 【风险等级:中高】

涉及业务环节:仓储/加工/配送/商户管理

影响分析:海淀案中 26 份健康证 23 份伪造,监管明确要求“除收集留存外务必核验真实有效性”,且伪造证件一律行刑衔接移送公安;顺义区则要求健康证明公示时对个人身份信息做脱敏处理。

应对建议:①建立与卫健部门或发证机构的健康证真伪核验机制,不再仅留存复印件;②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台账并设到期预警;③健康证明公示时对身份证号等个人身份信息做部分物理遮挡;④对入网商户同类岗位人员提出同等核验要求。

划线价与促销比价的真实成交举证 【风险等级:中高】

涉及业务环节:线上运营/营销活动/商品详情页

影响分析:太白县案认定“挂牌价+附赠服务原价累加”的划线价因无真实成交构成价格欺诈;滁州、鸡西两地提示进一步明确禁止先涨后打、禁止以无依据价格作为减价基准、赠品须标注品名数量。

应对建议:①核查划线价、原价是否有本平台真实成交记录支撑,清理“供应商指导价”类无成交依据的展示;②“历史低价”标签须基于真实历史成交数据;③套餐“原价”不得简单累加单品价格,除非各项确曾单独成交;④大促前留存活动前成交价格数据作为折扣基数举证;⑤赠品标注品名数量,标价值的须为本平台实际售价。

直播与达人分销的合规审核机制(MCN 新规) 【风险等级:中】

涉及业务环节:营销/直播带货/达人分销

影响分析:《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9 月 1 日施行,要求平台核验入驻机构资质、30 个工作日内报省级网信部门备案、显著展示所属机构名称、建立分类分级管理,且直播营销须建选品、纠错、合规审核与违法处置四项机制。

应对建议:①梳理直播与达人分销合作方,核验其经营范围是否含“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②建立入驻报备与显著展示机构名称的流程;③在生鲜直播带货流程中固化“选品卡+审核记录+纠错日志”三件套;④将产地、等级、保鲜期等宣称纳入前置审核,避免直播口播与详情页脱节。

AI 与数据出境的简化合规基线参照 【风险等级:中】

涉及业务环节:法务/合规/技术/供应链

影响分析:《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与《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同日施行,前者划出个保最小核心义务,后者明确电子单证数据出境的两类豁免情形与系统可靠性八项评价因素。

应对建议:①以小型处理者简化规则为对照基线,核验朴朴隐私政策是否覆盖全部底线项;②核实供应商与区域合作方是否落入小型处理者范畴,并在 DPA 中明确其合规标准不低于平台;③推进供应链单据电子化时参照八项可靠性因素建设系统;④梳理跨境数据场景,判断是否适用电子单证出境豁免。

五、明日前瞻

1. 以 42 款通报的八类问题为基准,对朴朴 App 开展一轮个人信息合规自查,重点核验权限同步告知、无关场景收集、注销入口有效性与投诉举报渠道可达性,形成可举证的整改台账(复测下架已成常态机制)。

2. 针对广东市场开展补贴促销活动专项成本核查:逐项比对补贴后实际成交价与单品经营成本,留存正当商业理由说明与降价前成交记录,规避《广东省实施〈价格法〉办法》第八条的低于成本销售风险。

3. 在 10 月 1 日《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施行前完成算法安全主体责任的证据准备:核实等保定级,将派单、调度、推荐、排序算法的管理制度与技术措施文档化,并明确约谈场景的责任人与应答口径。

4. 更新生鲜高风险单品快检清单至最新口径:将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纳入必检项,将香蕉、豇豆、西芹、香芹、黄豆芽、马铃薯设为专项监测对象,并同步更新至 9 月新实施的 92 项食品标准。

5. 启动“质量月”期间的商品质量与宣传合规专项:核查商品详情页与直播话术中的质量宣称是否有检测报告或认证支撑,准备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对外沟通预案,避免在典型案例发布环节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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